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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海省“十二五”特色农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十二五”
特色农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青政办[2011]182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十二五”特色农牧业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
 
前 言
 
为了加快高原特色青海特点现代生态农牧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进一步繁荣农村牧区经济,不断增进农牧民福祉,夯实农村牧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全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青海省“四区两带一线”发展规划纲要》,在全面总结“十一五”全省农牧业发展成就和经验,深入分析“十二五”发展机遇与面临挑战的基础上,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的总体要求,制订《青海省“十二五”特色农牧业发展规划》。
 
青海省“十二五”特色农牧业发展规划农业部规划
 
第一章 成就与经验
 
“十一五”时期,是青海农牧业发展速度最快,农村牧区面貌变化最大,广大农牧民得到实惠最多的五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坚持科学发展,推进改革创新,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有力推动了全省农牧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实现“十二五”全省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
 
2010年,全省农牧业增加值达到134.9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年均增幅达4.5%。全省粮食、油料、蔬菜总产量分别达到102.3万吨、36.91万吨、134.43万吨,分别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的102%、83.9%和134.43%,比2005年分别增长9.4%、15.9%和59.2%。全省肉类、奶类、禽蛋总产量分别达到30.7①万吨、30.1万吨、1.8万吨,分别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的102.03%、107.5%和118%,比2005年分别增长18.9%、20.4%和29.5%。水产品总产量达到0.248万吨,比2005年增长182.5%。农牧民口粮基本实现自给,油、菜、肉、奶、蛋等主要农畜产品自给水平不断提升,自给率分别达到170%、98%、74%、100%和44%。畜牧业生产效益显著提高,全省草食畜总增率、出栏率和商品率分别达到34.02%、33.52%和30.57%,分别比2005年提高2.34、2.29和4.8个百分点。
 
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2010年,全省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862.68元,较“十五”末增加1698元,年均增长12.3%,连续7年保持了8%以上的增幅。其中,家庭经营收入稳步增长,占51.6%,仍然是农牧民收入的最主要来源。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占33.5%,比重比2005年增加7.6个百分点,成为农牧民增加收入的主要渠道。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年均增长26.8%,比重达到14.9%,比2005年增加6.8个百分点,成为农牧民增收的新亮点。农牧民财产积累能力显著提高,储蓄大幅增加。2010年末,农业金融机构储蓄总额达到75.56亿元,比2005年增加63亿元,增长近5倍。农牧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消费能力不断增强。2010年,农牧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达3858.5元,比2005年增长85%,恩格尔系数从2005年的45.13%下降到2010年的39.57%,下降5.56个百分点。农牧民民生得以极大改善,游牧民定居工程受益5.07万户,农村户用沼气受益12.7万户。
 
三、农牧业物质装备水平明显提高
 
“十一五”期间,累计建成日光节能温室7.43万栋、牲畜暖棚3.3万栋,新增设施面积6774万平方米,比“十五”末增长近90%。建成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147个,设施化水平显著提高。新增农机总动力94万千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46.7%,比“十五”末提高了7.7个百分点,重要农时和关键环节上的机械化程度明显提高。全社会农牧业累计投资335.98亿元。其中:农牧部门基本建设和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累计达到98.9亿元,比“十五”增长64.9%,农牧业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强,装备水平明显提高。
 
四、特色农牧业产业结构更加优化
 
“十一五”期间,围绕农牧业油菜、马铃薯、蚕豆、蔬菜、果品、中藏药材、牛羊肉、奶、毛绒、饲草料等十大优势产业,加快了特色农牧业生产基地和产业带建设,着力推进了河湟流域特色农牧业“百里长廊”建设,促进了优势产业向优势产区集中,规模效益和聚集效应不断显现。特色作物种植面积比重达到78%,比“十五”末提高了4个百分点。畜牧业初步形成了肉、奶、毛、绒等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化饲养比重达到32.6%,畜牧业增加值占第一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59%,比“十五”末提高了3.7个百分点。饲料加工能力达到34.5万吨,饲料总产量达25万吨,比“十五”末增长12%。工业饲料入户率达到35%,比“十五”末增加5个百分点。
 
五、农牧业科技应用水平不断提升
 
“十一五”期间,累计取得科技成果225项,推广农牧业实用技术175项。其中油菜杂交育种、马铃薯种薯脱毒和牦牛复壮综合技术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建立各类农作物制繁种面积45.1万亩,比“十五”末增加了5万亩,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1%,比“十五”末提高了2.9个百分点。优质油菜杂交化率达到55%,马铃薯脱毒化率达到87.8%。推广全膜双垄栽培技术47.9万亩,测土配方施肥730万亩,机械化精量播种66万亩。大通牦牛、青海细毛羊、青海半细毛羊和柴达木绒山羊被认定为国家级畜禽新品种。大通牦牛推广改良面扩大到17.4万头,藏羊选育面扩大到32.3万只。累计培训农牧民47.04万人,转移就业率达到86%。科技对农牧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9%,比“十五”末提高7个百分点。全省已创建各类农业科技示范区18个,其中大通县农业示范区已被农业部认定为第一批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
 
六、生态保护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十一五”期间,继续加大了退牧还草和三江源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实施力度,启动实施了青海湖流域生态综合治理、日元贷款青海湖周边地区生态综合治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等一批重大生态建设工程,完成了全省草地资源调查工作。累计完成草场围栏封育建设1.05亿亩,退化草地补播1942.6万亩,黑土滩综合治理96.4万亩,鼠害防治1.73亿亩,虫害防治2826万亩,治理毒草草地452.15万亩,人工草地保留面积达到465万亩。退牧还草工程治理区牧草产量平均增长20%以上,植被覆盖度增加10%以上。封湖育鱼取得明显成效,建立了6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累计增殖放流5710万尾,青海湖裸鲤可捕资源量恢复性增加到3万吨,比“十五”末增加2.3万吨。
 
七、农牧业社会化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十一五”期间,继续加强了动植物保护、种养业良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草原防火体系等条件能力建设,社会化服务体系得到加强,服务手段明显改善,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全省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率达到100%,上市动物产品检疫率达到100%。推进了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高。强化了“三品一标”产品认证及证后监管工作,创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18个,申报下达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35个,批准发布农业地方标准37个。认证无公害产品32个,绿色食品标志55个,国家级地理标志保护产品5个。全省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到91家。建成23个县级综合信息服务大厅和220个村级信息服务站,开通了省级12316”农牧服务热线,农村牧区信息化服务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八、农牧业经营体制机制不断创新
 
西宁、海东、海西、海北、海南五个地区的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工作成效显著。省级兽医体制改革全面完成。积极创新了农牧业投融资机制,建立了县级支农信贷担保体系。进一步扩大了农牧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覆盖范围和保险品种。组建了龙头企业协会,全省州级以上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240家,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27%,比“十五”末提高了10个百分点。全省各类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从“十五”末的257家发展到1150家,新增893家,成员达到14万户。
 
回顾“十一五”以来农牧业取得的巨大成就,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归纳起来:坚持“三农”首要地位不动摇是推动“四个发展”的根本保证;坚持增加农牧民收入不动摇是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工作的核心任务;坚持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不动摇是发展现代农牧业的关键举措;坚持改善农牧业物质装备条件不动摇是持续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增加有效供给的物质基础;坚持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不动摇是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支撑;坚持创新经营体制和机制不动摇是推动农牧区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这些宝贵经验对“十二五”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第二章 机遇和挑战
 
“十二五”时期,我省农牧业发展仍将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一是国家宏观层面上已经构建起了新时期农业政策框架体系。特别是新世纪以来连续出台的8个中央1号文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扩大内需政策,中央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天然草原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中央和国家部委开展对口帮扶青海藏区工作等一系列含金量高、针对性强的扶持政策,有利于解决长期制约农牧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关键性重大问题。二是农牧业设施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物质装备条件得到改善,农牧民收入明显提高,为进一步扩大再生产、加快农牧业发展带来了重要机遇。三是经过近年来的探索与创新,我省现代农牧业发展思路已经理清,发展任务越来越明确,为加快农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四是特色农牧业发展的路子继续拓展,发展潜能越来越大。特别是特色产业体系基本形成,黄河流域百万亩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的实施,将有效增加农业耕地面积,农牧业发展的空间日益拓展,农牧业科技支撑能力逐步增强,农牧业经营体制和机制日益完善,农牧业发展进入了多轮驱动的黄金期,为“十二五”农牧业发展增添了活力。
 
“十二五”时期,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发展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长期制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尚未根本消除,新的问题和挑战不断显现,主要表现在:
———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的难度大长期以来,由于历史和地理等原因,传统农牧业的经营理念根深蒂固,农牧业基础设施仍然薄弱,物质装备条件仍然落后,转变观念和提高物质装备水平都需要有一个渐进的过程。我省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不健全,特别是龙头企业规模小,市场竞争力弱,带动能力不强,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低,缺乏精深加工。农牧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滞后,乡镇农技推广体系体制不顺,服务不到位问题突出,关键技术研发能力弱、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对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引导和支撑力不够。农牧民外出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农村牧区新生代劳动力流失严重,农牧业劳动力素质日趋弱化,直接妨碍了现代农牧业科学技术、经营方式在农村牧区的转化和扩散。这些深层次的矛盾日益显现,严重制约着农牧业发展方式的转变。
 
———稳定增加农牧民收入的渠道窄2010年,全省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5%,到2015年要达到西部平均水平,必须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但我省耕地少、质量差、基础设施不配套、水资源利用严重不足,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与确保粮食安全之间的矛盾突出,务农效益低,农牧民从结构调整中增收的空间和潜力小。同时,工资性收入难以大幅度增加。龙头企业实力普遍不强,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起步较晚,产业化经营中与农牧民的利益联结不紧密,农牧民通过龙头企业二次分配增加转移性收入的难度非常大。农村牧区产权市场不完善,盘活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的切入点少,农牧民原始积累少,可支配的财产性资本不足,大幅度获得财产性收益的条件尚不成熟,缺乏有效的财产性增收手段。
 
———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压力大由于长期以来草原建设投入不足,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落后,草原超载过牧现象仍相当严重,“两化三害”(退化、沙化、鼠害、虫害、毒草害)发生的趋势没有得到根本遏制,中度以上退化草场面积达到2.5亿亩,鼠害危害面积1亿亩,部分草场的生产和生态功能已丧失,草地生态依然存在局部好转、整体恶化的趋势,保护与建设草原生态任务艰巨。
 
———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难题多我省农村牧区地域辽阔,各区域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发展程度、文化习俗各不相同,农牧业发展呈现出多层次和不平衡性,城乡长期分治,二元结构矛盾突出,统筹难度非常大。同时,村镇建设规划的系统性、全面性和前瞻性不够,跟不上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农村牧区普遍缺乏产权交易场所,产权流转平台尚未搭建,土地流转不规范,机制不健全。体制机制创新不够,县域经济实力差,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城市的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与农村牧区缺乏互动,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规划、科技、管理等向农村延伸不够。城镇化水平低,带动周边农村牧区加快经济社会结构转型,实施社区化管理任重道远。
 
———全面推进生态畜牧业的任务重我省生态畜牧业建设从试点到示范,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进一步推进还面临着突出问题:一是认识不到位。一些干部群众存在畏难情绪,不能从转变畜牧业经营方式的大局着眼,对生态畜牧业的概念和推进时机认识比较模糊。二是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地区对生态畜牧业建设工作尚未完全纳入工作议事日程,县乡两级政府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尚未得到充分调动,推动不力,缺乏实质性进展。三是群众理解不深。由于宣传不到位,群众对组建合作社缺乏信心,有抵触情绪。四是合作社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部分专业合作社存在建立流于形式,农牧民参与度不高、规章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运行机制等问题,组织牧民进行规模化养殖、集约化生产的能力不足,难以尽快实现转变畜牧业经营方式的目标。
 
第三章 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是促进农牧民增收、农牧业增效、农村牧区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牧业、全面建设农村牧区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按照“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加快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增加农牧民收入、保障农产品供给、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加强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推动农牧业科技进步,推动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推进农牧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建设,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加快建设特色鲜明、发展持续、经营集约、安全生态的高原特色青海特点现代生态农牧业,推动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更好更快发展,为建成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十二五”期间,我省特色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是:
 
———生态优先,持续发展。从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战略出发,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和建设,全面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现草畜平衡。大力推进生态畜牧业,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把农牧业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紧密结合,形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农牧业生产体系,实现可持续发展。
 
———保障供给,提升水平。立足农牧民口粮基本自给和主要农畜产品全面自给,突出高原特色和青海特点,不断调整优化种养结构和区域布局,突出特色,集中力量打造一批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制种基地和绿色优质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培育主导产业,加强农畜产品生产全程监控,在提高农畜产品总产中提升产品质量,促进结构调优、特色调强、效益调高,打造品牌,做大做强优势产业。
 
———因地制宜,分区指导。坚持区域统筹协调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现代农牧业示范区建设,构建特色产业体系,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优化产业布局,推动“四区两带一线”农牧业区域发展新格局。
 
———科技支撑,产业推进。加强农科教和产学研结合,突出科技推广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把提升产业发展层次与提高农牧民素质紧密结合起来,着力建设设施配套、良种支撑、标准化生产、效益突出的现代农牧业。按照点线结合、成片发展、规模经营的思路,鼓励生产要素向现代农业经营主体集中,大幅度提高农牧业组织化程度,推进种植业、养殖业、渔业、农畜产品加工物流业融合发展,推进农牧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创新机制,重点突破。打破旧传统,在建立现代农牧业经营机制上实现新突破。打破小格局,在发展现代农牧业示范区上实现新突破。打破小作坊,在提升特色产业加工水平上实现新突破。打破小规模,在推进设施化规模化上实现新突破。打破旧理念,在完善农牧业科技推广机制上实现新突破。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是:到“十二五”末,特色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菜肉奶等主要农畜产品自给水平明显提升;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明显提高,农牧民生活更加殷实;生态畜牧业全面推进,草原生态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具体目标是:
 
———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粮食总产量达到110万吨,确保农牧民口粮基本自给。油料、蔬菜总产量分别比“十一五”末增长6.6万吨、60.6万吨,分别达到43.5万吨和195万吨。肉类、奶类、禽蛋、水产品总产量分别比“十一五”末增长6.3万吨、4.9万吨、2.5万吨、0.1万吨,分别达到37万吨、35万吨、4.27万吨、0.9万吨。实现油、菜、肉、奶等大宗农产品全面自给。
 
———农牧民人均收入明显提高。农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4%以上,达到164亿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2%,突破6800元,达到西部平均水平。
 
———草原生态保护取得明显成效。牧区中度以上退化草地全部实行禁牧,其它草地按照草畜平衡、持续发展的方针重点推行减畜轮牧休牧,实施退牧还草工程1.45亿亩,草原禁牧面积达到2.5亿亩,草场补播改良5600万亩,黑土滩及重度沙化草地治理1000万亩,人工饲草基地保留面积达到560万亩。
 
———物质装备条件显著增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10万亩,新增日光温室15万栋,新增畜棚10万栋,规模养殖比重提高10—15个百分点,农机总动力达到480万千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48%。
 
———科技支撑能力明显提升。建成全国重要的杂交油菜制种基地和脱毒种薯繁殖基地,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5%,畜牧业良种覆盖率达到62%,科技对农牧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5%。加强牧民实用技能培训力度,每年转移农牧区劳动力100万人次。
 
———特色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10大特色优势产业做大做强,特色作物种植比重达到80%以上。打造3--5个在全国有知名度、有竞争优势的高原特色农畜产品品牌,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50%。
 
第四章 主要任务
 
围绕加快发展现代农牧业,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牧民持续快速增收,突出抓好以下主要任务。
 
一、加快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
 
———提高粮油生产能力。落实发展粮食生产的各项补贴政策,提高耕地质量,稳定粮油播种面积,开展高产创建活动,推广配套的耕作、病虫害防控等技术,提高粮油单产和品质。继续打造河湟流域“百里百万亩马铃薯、百里百万亩油菜”工程。
 
———推进菜篮子产品生产。按照“基地化、规模化、标准化”的发展模式,重点发展深冬设施蔬菜生产,增加精细菜供给。发展羔羊、犊牛经济,加快牲畜出栏。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着力提高肉、奶、蛋供给水平。继续实施河湟流域“百里万棚蔬菜、百里百万头肉牛肉羊、百里十万头奶牛、百里百万头生猪、百里十万亩薄皮核桃、百里十万亩大果樱桃”工程。
 
———加快发展现代种业。利用冷凉气候特点,建设全国重要的杂交油菜制种基地和脱毒马铃薯种薯繁育基地。充分发挥省级种业公司的龙头作用,提高良种统供水平。加强畜禽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抓好牦牛复壮和藏羊本品种选育,优化畜种畜群结构,提高生产性能。
 
———提升农畜产品加工转化能力。通过招商引资、兼并重组、资本联合、上市融资等多种方式,重点整合肉、乳加工企业。引导龙头企业向现代农牧业示范区聚集,形成企业集群,带动基地建设和主导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推进标准化生产,提高加工转化率。推动龙头企业与专业合作社、农户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
 
———积极发展农畜产品流通业。加强农畜产品储藏、运输、冷链等设施建设,建立快速、高效、便捷的现代流通体系。积极开展电子商务,信息采集与发布等服务,完善农畜产品市场功能。落实和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提高运输效率。积极组织龙头企业参与国内外农产品展销推介活动,在国内重点城市设立农畜产品外销窗口,积极推进“农超对接”,开拓农畜产品营销渠道,强化品牌宣传推介。
 
———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充分利用气候凉爽、光照时间长、病虫害少的生态优势,立足高原、绿色、有机品牌优势,整合品牌资源,打造高原“富硒蔬菜、绿色制种、有机牛羊肉、柴达木枸杞、青海藏毯”等一批区域品牌,提升品牌价值,拓展市场空间,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创建农牧业示范园区。以县为单位,采取“一区多园”的建设方式,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打造一批省级现代农牧业示范区,建成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力争创建4--5个国家级现代农牧业示范区。
 
二、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
 
———加大生态工程实施力度。继续实施好退牧还草工程、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青海湖流域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扩大实施范围和规模。采取补播、鼠虫害防治、毒杂草灭治等综合措施,改善草原生态环境。争取启动实施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二期工程、祁连山南麓生态综合治理、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柴达木地区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构建“一屏两带”生态安全格局。
 
———全面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认真做好实施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工作,引导牧民群众压缩超载牲畜,实行以草定畜。
 
———大力发展牧区饲草业。草原牧区鼓励牧户种草,力争实现户均5亩饲草地,推行舍饲和半舍饲养殖。加强优质高产人工饲草地建设,增加饲草供应和储备。扩大牧草良种基地建设规模,推进牧草良种产业和草产品加工业发展。
 
———加快推进农业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农村沼气、太阳能、生物质炉等清洁能源,推进农业废弃物无害化、能源化、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广节水、节地、节种、节能、节肥、节药和循环农业技术。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积极推广可降解、低毒、低残留农资产品,强化农业生态保护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三、全面推进生态畜牧业建设
 
———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以保护草原生态为前提,以科学合理利用草地资源为基础,全面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坚持分流富余劳动力与减畜相结合,调整生产关系,创新经营机制,从体制、机制上闯出一条草原生态畜牧业发展的新路子。
 
———发展牧民专业合作社。在牧区六州所有牧业行政村,组织动员牧民建立合作社,对草场、耕地、牲畜等生产要素进行全面优化重组,建立新型牧场,实现专业化分工、集约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提高组织化程度。
 
———建立草畜平衡机制。加快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调整优化畜群结构,加速畜群周转,发展幼畜经济,提高出栏率和商品率,减轻草场压力。大力实施禁牧、休牧、划区轮牧制度和半舍饲养畜,实现草畜平衡。
 
四、做大做强农区畜牧业
 
———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以奶牛、肉牛、肉羊、生猪等产业为重点,坚持“扶强大型户、扶大专业户、带动小农户”的基本原则,加快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扩大养殖规模,确保牧区实施禁牧和草畜平衡后全省畜产品产量稳中有增。
 
———加强畜禽良繁体系建设。着力完善良种体系,加大建设一批有规模、上档次的畜禽良种场,大力推广良种良法,不断提高良种化程度和自繁自育能力。
 
———加快饲草料产业建设。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加大人工饲草料基地建设,扩大优质专用饲料原料作物复种套种规模,提高优质牧草和秸秆利用率。扩大工业饲料生产规模,开发方便营养饲料,提高加工饲料入户率。
 
五、改善农牧业物质装备条件
 
———加强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实施河湟谷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加强耕地保护,确保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10万亩。大力发展旱作节水农业,建设高标准农田,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提高耕地质量。
 
———加强设施农牧业建设。加大设施农牧业建设,着力提升设施档次,完善配套设施,力争日光节能温室、小型畜棚、牧区畜用暖棚建设总量满足特色农牧业、生态畜牧业的总体需求。
 
———加强草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人工种草、草原围栏、贮草棚、草原防火、免疫注射栏和水、电、路、房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保证农机具总量增长的同时,引导农户购买先进适用农机具,提高机具配套使用率,加大实用农机推广力度,提高农机综合作业水平。
 
六、增强农牧业科技支撑和技术推广能力
 
———强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进现代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重点建设一批农牧业重点实验室和区域创新中心,培养一批农牧业科技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
 
———健全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种植业、畜牧、动物防疫、草原、渔业、农机、质量安全等服务体系,强化草原监理、农机监理、饲料兽药种子监督、动物防疫监督等执法体系建设。围绕“规范县级、强化乡级、夯实村级”的目标,继续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鼓励大中专及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充实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加快推进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壮大农牧业人才队伍。以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为抓手,大力培养农业科研领军人才、农业技术推广骨干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农村生产型、经营型、技能服务型人才。重点围绕设施农牧业、生态畜牧业发展等,依托各类培训基地,加大农牧民实用技能培训,重点培训有绿色证书的实用人才5万人。
 
七、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围绕10大特色产业,加快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制定生产技术规程。大规模开展农产品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农产品标准园。加快发展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畜产品,加大品牌培育和认证力度,以品牌化带动标准化生产。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以省级农产品质检中心为龙头、州地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为骨干、县级质检站为基础,健全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提高监管手段和能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加强农产品生产全过程监管。以生产基地检测为抓手,完善投入品登记、生产、经营、使用和市场监督等管理制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质量追溯、召回退出等监管制度。建立协调配合、检打联动、联防联控、应急处置机制。深入推进“农资打假”治理行动,推动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建立诚信制度。
 
———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加强兽药监管和残留监控,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全面实施动物和动物产品追溯管理制度,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提升农作物病虫害防控能力。加强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测预警、防控技术指导和应急防控、农药管理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建立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测和防控体系。引导扶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扩大统防统治范围,提升防控能力。
 
八、创新农牧业经营体制机制
 
———推进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建立健全土地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构建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完善土地、草场流转合同公证、登记、备案制度和纠纷仲裁、调解机制,规范流转主体、流转方式和流转程序,促进土地、草场规范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创新农牧业投资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向现代农牧业和新农村建设集聚,积极推进国家基本建设项目和财政支农资金转股试点机制。进一步搭建融资担保平台,创新农业农村融资方式,建立农牧业风险分担机制,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挥县级财政支农信用担保体系作用,建立和完善农牧业保险体系,完善和实施好财政贴息发展设施农牧业和建设生态畜牧业的政策,支持龙头企业集群资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提供信贷担保等新型服务。
 
———规范专业合作社运行。深入推进示范社创建行动,以土地草场股权改造、使用权流转等方式,鼓励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办公司、建市场、建基地,建立跨区域的合作联社,增强专业合作社经济实力。
 
———推动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动以股份合作为主的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牧区劳动力和其他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促进农牧民现金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同步增长。
 
九、千方百计增加农牧民收入
 
———充分挖掘农牧业增收潜力。着力改善农牧业生产条件,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加快发展农畜产品加工流通,积极拓展农业功能,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延伸产业链条,突出特色,提升品质,做强品牌,提高农牧业效益。
 
———大幅度提高工资性收入。增加农村牧区基础设施管护公益性岗位,引导富余劳动力参与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好移民社区管理、后续产业培育等问题。加快城镇化进程,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加强农牧民技能培训,引导农牧民向二三产业转移,促进稳定就业,构建增收长效机制。
 
———增加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全面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扩大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牧业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各项补贴的覆盖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大幅度增加农牧民转移性收入。加快农村牧区产权市场和制度建设,盘活农村牧区基础设施,有效增加农牧民财产性收入。
 
———推行货币化补助政策。通过积极探索推行货币化补助政策,加快游牧民定居工程、垦区棚户区改造、奖励性住房等入户工程建设,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
 
第五章 区域定位与发展方向
 
按照“四区两带一线”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落实海东等示范(实验)区的战略部署,立足现实、着眼长远,准确定位、明确方向,示范引领、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特色农牧业更好更快发展。
 
一、东部地区
 
——西宁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区。“十二五”时期,坚持优质化方向、园区化布局、设施化条件、产业化路子、标准化生产和生态化模式,以加快现代都市农业发展为抓手,加强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都市创意与休闲观光农业,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努力把西宁市建设成为全省现代农牧业先行区、物流型农业科技示范区、省市城乡居民“菜篮子”供应保障基地、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和物流集散基地。
 
——海东高原特色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区。以园区为引领,以高原特色为重点,以设施农业和现代制种业为突破口,按照“高原特色、生态有机、优质高效”的方向,推进高原特色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在优势产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品牌化、专业化上实现新突破,在资源转化上取得新突破,在机制体制改革和创新上迈出新步伐。将海东地区和黄南州同仁尖扎两县建设成为全省最大的特色农畜产品生产、初级加工基地和物流集散中心,建成全国独具特色的高原特色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原富硒农产品生产基地,成为引领全省现代生态农业发展的先导和全省主要的绿色农产品供给长廊。
 
二、环湖地区
 
——海北高原现代生态畜牧业示范区。坚持以保护生态为前提,以优势畜牧业资源为依托,以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和提高农牧民收入为根本,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和生产布局,提高组织化、专业化、集约化水平,延伸产业链条,强化标准化和品牌建设,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和竞争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现农牧民收入跨越式发展。要创新畜牧业经营方式,着力打造“绿色、生态、有机”品牌产品,在地区性草业与养殖业藕合发展模式、高寒地区牲畜良种化模式和现代畜牧业组织方式方面做出示范,建成高原现代生态畜牧业示范区。
 
——海南生态畜牧业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将实验区划分为两个区建设。其中,规模化、产业化饲草生产育肥牛羊实验区,推进人工草地、饲草加工、有机肥料及牛羊育肥设施建设,为移民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高寒草地畜牧业实验区,以建设藏系羊和牦牛繁殖基地为主攻方向,大力推进防灾、补饲草地建设,建立服务体系,做大做强羔羊、犊牛产业,提高商品化规模,促进畜牧业整体效益和牧民收入快速提升。同时,面向三江源地区,配套建设畜产品加工、市场、科技及信息服务体系。将实验区建设成为全省高寒牧区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和民生改善的重要示范基地,三江源乃至西部地区以生态畜牧业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综合性实验场。
 
三、柴达木地区
 
——海西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规模化、设施化、园区化为目标,加快构建城乡一体的农牧业产业支撑体系,重点发展现代高效生态农牧业,建设高端精品的柴达木枸杞生产基地和优质马铃薯种薯生产基地。围绕特色农牧业产业园区,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培育和扶持一批产业关联度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构建区域性农畜产品物流集散中心,建成现代高效生态农牧业集中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闯出一条城乡一体化发展之路,为全省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四、三江源地区
 
——黄南有机畜牧业发展示范区。坚持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前提,从发展有机畜牧业的要求出发,以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为动力,充分发挥区域与资源优势,加快有机畜牧业示范园区建设,建立有机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孵化扶持有机畜产品加工、贸易企业,培育有机食品文化,逐步建立起发展有机畜牧业的生产、加工、管理、信息、营销等一体化的完备运行体系,形成完整的有机畜产品开发产业链,创立有机畜产品知名品牌,实现有机畜产品的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建成西部地区乃至全国知名的有机畜产品生产示范区。
 
——玉树果洛生态畜牧业发展示范区。把生态保护和建设作为主要任务,加快退牧还草工程实施进度,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推进国家级生态保护综合实验区建设,争取启动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强化生态系统自然修复功能,建成全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全省重要的生态功能区。按照以草定畜、草畜平衡的原则,切实解决超载放牧问题,全面推进草原畜牧业向生态畜牧业转变。
 
五、沿黄河发展带
 
——黄河谷地农业综合开发带。以发展高原特色青海特点现代农牧业为方向,以实现农牧业增效和农牧民增收为目标,深度挖掘区域资源潜力,切实加强设施农牧业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土地流转,坚持不懈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培育特色农畜产品知名品牌和优势产区,走集约化生产、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的路子,进一步做大做强黄河谷地特色农牧业。重点实施“六个一”工程,即整理一批附加值高的土地,建设一批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扶持一批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推广一批实用技术,扶持一批特色农畜产品专业协会,培育一批特色农畜产品品牌。建设马铃薯、杂交油菜、优质蚕豆、蔬菜、果品、牛羊育肥、特色养殖、水产品、观光农业、花卉、中藏药材生产基地。
 
六、沿湟水发展带
 
——湟水沿岸高效农牧业发展带。以农业示范园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抓手”,加快发展特色、优质、高效农业,建设一批马铃薯、油菜、蔬菜、蚕豆、花卉、食用菌、中藏药材和优质饲草料生产基地。以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和示范村建设为手段,大力发展奶牛、生猪和肉羊养殖业,推进特色农畜产品的良种化、专业化和优质化。以市场为导向,培育发展一批农畜产品加工、运输、营销龙头企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和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打造湟水沿岸地区特色农牧业产业化走廊和现代服务业走廊,建成全省最重要的经济增长带。
 
七、兰青—青藏铁路发展轴线
 
——兰青—青藏铁路沿线特色农牧产业发展轴线。构建以西宁为中心,以兰青—青藏铁路为主轴、现有城镇为节点的城乡一体化新格局,全力推进农畜产品加工流通业、休闲农牧业、农牧服务业等产业发展,大力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加强科技创新,延长产业链条,打造名优品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为建成全省主要城镇发展带、经济大动脉和开放融入主轴线提供有力支撑。
 
第六章 产业布局与发展重点
 
“十二五”时期,围绕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畜产品加工流通业等四大行业,重点发展油菜、马铃薯、蚕豆、蔬菜、果品、中藏药材、牛羊肉、奶、毛绒、饲草料十大特色产业,高标准、高水平建设规模化特色产业基地。
 
一、种植业
 
以挖掘内部潜力为主线,改良品种,做大制种业,扩大标准化生产,提高设施化水平和加工转化能力与水平,做精做强特色产业。重点发展油菜、马铃薯、蚕豆、蔬菜、中藏药材和特色果品6大特色优势产业,稳定发展青稞、花卉产业。
 
(一)油菜产业
 
——主攻方向: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立足大力发展油菜制种业,强力推进优良品种选育推广力度,创建规模化种植基地,培育和推广杂交油菜,推进油菜杂交化进程,主攻单产,提高总产,确保油菜生产优质、高产、稳产。强化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提高油菜加工转化水平,做大做强油菜特色产业。
 
——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省油菜面积达到275万亩,其中优质“双低”杂交油菜面积达到160万亩以上,油菜单产提高到155公斤/亩,总产达到42万吨,产值达到16亿元以上(按2009年不变价,下同)。其中:建设油菜制种面积3万亩,打造全国重要的杂交油菜制种基地。
 
——区域布局:重点做强海北、海南、东部脑山3大优势产业区,做大海西地区油菜产业。互助、平安、湟中、大通、门源、祁连、乌兰和德令哈等地区,建立杂交油菜北繁制种基地3万亩;在湟中、大通、互助、乐都、平安、民和、化隆、循化、湟源、同仁、贵南、共和、都兰、乌兰等县建立优质油菜生产基地145万亩;在海北、海南、海西、东部农区脑山地区建设白菜型小油菜生产基地55万亩。
 
(二)马铃薯产业
 
——主攻方向:坚持科技兴薯战略,优化脱毒种薯、菜用型和专用型商品薯产业布局,推进种薯先行,扩大区域范围和生产规模,重点推广加工型、高淀粉型、菜用型等优质专用品种,集中连片推进优质专用品种脱毒化和商品化生产,主攻单产和质量,立足省内,积极扩大外销。
 
——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省马铃薯种植面积达到150万亩,单产提高到356公斤/亩,总产达到53.4万吨,产值达到18亿元以上,脱毒化率稳定在88%以上,主产区基本实现脱毒化。其中:制种面积达到50万亩,建成全国重要的马铃薯种薯繁育基地。
 
——区域布局:重点做强民和、乐都、互助、湟中、大通、化隆6县,做大循化、平安、湟源、同仁、尖扎、乌兰、都兰、德令哈8县的马铃薯产业。以河湟谷地川水地区为主建立中早熟菜用型商品薯生产基地15万亩,中低位山旱地区建立商品薯生产基地50万亩,东部沟岔地区和柴达木地区建立薯条、薯片型马铃薯生产基地5万亩。脑山地区建立脱毒种薯制种基地50万亩。
 
(三)蚕豆产业
 
——主攻方向:以全面提高春蚕豆综合生产能力和良种供应能力为重点,重点加强生产基地建设,主攻单产,增加总产,提高品质。加快菜用型蚕豆品种选育和推广,搞好精深加工,提高品牌知名度,扩大出口份额。
 
——发展目标:到2015年,蚕豆面积稳定在40万亩,全部实现品种优质化,单产提高到210公斤/亩,总产达到8.4万吨以上,产值达到2.35亿元以上。
 
——区域布局:重点建设东部川水蚕豆优势产业区和海南台地的蚕豆繁种生产基地。在湟中、互助、大通、湟源、同仁、尖扎、共和7县,建设繁种基地5万亩,生产基地35万亩。
 
(四)蔬菜产业
 
——主攻方向:按照“减麦、增菜、抓特”的思路,加大旧棚改造力度,大力发展特色蔬菜产业。按照“统一规划、规模建棚、打造基地、提高档次”原则,着力提高设施化水平,重点创建蔬菜标准园,推进设施蔬菜、露天蔬菜生产基地和制繁种基地建设,增加蔬菜产量,丰富蔬菜品种,提高商品蔬菜市场供给量。
 
——发展目标:到2015年,蔬菜种植面积达到90万亩,总产达到195万吨,产值达到20.6亿元以上,蔬菜自给率达到110%。每年以新建3万栋温室的规模推进,温室总量达到31万栋,面积达到35万亩以上。建设露地蔬菜生产基地50万亩、制繁种基地1万亩。创建国家级和省级蔬菜标准园,配套建设蔬菜保鲜库和批发市场。
 
——区域布局:以河湟温暖灌区为主,辐射带动柴达木盆地和牧区州府县城附近,重点发展深冬蔬菜设施生产。在河湟温暖灌区和柴达木地区发展露地蔬菜生产,重点发展大蒜等蔬菜生产。在西宁、海东、海西、海南等蔬菜集中产区创建国家级和省级蔬菜标准园。在乐都、民和、循化建立茄果类蔬菜繁(制)种基地。柴达木、民和、乐都建立根茎类蔬菜制种基地。乐都、同仁、尖扎、贵德建立叶菜类蔬菜制种基地。大通、互助县建立鸡腿红葱和长白葱制种基地。
 
(五)特色果品
 
——主攻方向:合理利用耕地,开发荒山荒坡,扩大种植规模,突出特色和品牌,开展果品标准园创建活动,发展薄皮核桃、大樱桃、棚栽果品等特色小杂果产业,推进小杂果生产标准化、基地化、品牌化。
 
——发展目标:果品种植面积达到30万亩,总产达到6万吨,比“十一五”末增加14万亩和3万吨,产值达到0.9亿元。
 
——区域布局:民和、循化、化隆、尖扎和贵德等县沿黄地区发展薄皮核桃生产。乐都、平安县发展大樱桃生产。
 
(六)中藏药材
 
——主攻方向:立足高原特色,结合重大生态工程,围绕中藏药材加工企业,因地制宜,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资源的基础上,扩大标准化种植规模,建立枸杞、大黄、藏茵陈等中藏药材生产基地。
 
——发展目标:中藏药材面积达到40万亩,总产量达到6万吨,总产值达到10.7亿元。其中枸杞种植面积达到30万亩,产量达到4.5万吨,总产值达到10.6亿元。
 
——区域布局:柴达木盆地建立枸杞生产基地30万亩。东部地区建立种植大黄、黄芪基地。环湖地区建立麻黄草基地。柴达木地区在保护好麻黄草、锁阳的基础上,扩大红景天种植规模。青南地区在保护好贝母、虫草等野生资源的前提下,适度发展藏茵陈等中藏药材种植面积。
 
(七)青稞产业
 
——主攻方向:重点搞好专用型优质新品种的选育,大力推广优质啤酒大麦和饲用型青稞,提高品质和单产。
 
——发展目标:到2015年,青稞面积稳定在50万亩以上,单产提高到200公斤/亩,总产达到10万吨以上。
 
——区域布局:在海南、海西、海北三个州建设青稞种子基地3.5万亩,在玉树、海西两州和门源、同德、兴海、贵南等县建立优质青稞生产基地40万亩,主要品种为柴青1号、北青号系列等,为本省和西藏地区提供青稞良种。
 
(八)花卉产业
 
——主攻方向:坚持品牌战略,做大做强球根花卉和玫瑰花卉产业,重点发展鲜切花和盆花。
 
——发展目标:设施花卉面积达到1万亩,比“十一五”末增加0.25万亩。
 
——区域布局:湟水流域以鲜切花和盆花生产为主,柴达木盆地和黄河流域以球根花卉生产为主。
 
二、畜牧业
 
草原畜牧业以保护草原生态为前提,以科学合理利用草地资源为基础,以建立草畜平衡机制为手段,以组建牧民合作社为切入点,以转变生产经营方式为核心,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及牧业增效、牧民增收为目标,坚持分流牧业人口与减畜相结合,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和生态移民保障制度,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建设,从体制机制上闯出一条草原畜牧业发展的新路子。农区畜牧业以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为重点,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推广健康养殖方式,不断提高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水平和综合生产供给能力。重点发展牛羊肉、奶牛、毛绒、饲草料等4大特色产业,大力发展生猪、家禽产业,适度发展特种养殖业。
 
(一)牛羊肉
 
——主攻方向:牧区全面推进生态畜牧业建设,转变经营方式,提高畜种品质。农区把大幅增加牛羊肉产量作为突破口,大力推进规模养殖基地建设,全面形成良种羊、牦牛和肉牛优势产业带,加快畜群周转,提高出栏率和商品率,通过推广良种、良料、良法,实现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提升农区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发展目标:到2015年,草食畜出栏达到730万头(只),牛羊肉总产量达到20万吨。其中:羊肉、牛肉产量分别达到10.7万吨、9.36万吨,产值达到67.5亿元。牛羊肉满足本省需求的基础上,外销量提高到7万吨。
 
——区域布局:海东、西宁所辖各县的川水及浅脑山地区,黄南、海南、海北州等地的农区和毛肉兼用羊主产区的20个县(市),建立细毛羊、半细毛羊和肉用良种羊产业带,良种羊存栏数量提高到370万只,母畜比例达到65%,年出栏达到180万只。牧区藏羊主产区的19个县建立藏羊产业带,藏羊存栏量保持在600万只左右,母畜比例提高到65%,年出栏达到375万只。海东、西宁各县的浅脑山地区和海北、海南、海西和黄南州所属农业区16个重点县,建立良种乳肉兼用牛产业带,建成存栏能繁母牛400头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小区)150个,区内乳肉兼用牛和杂种黄牛能繁母牛存栏增加7万头以上,年出栏肉牛达到23万头。牧区6州21个牦牛生产重点县,建立牦牛产业带,存栏稳定在250万头左右,母畜比例达到56%,年出栏牦牛110万头。
 
(二)奶牛产业
 
——主攻方向:坚持以奶牛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建设为重点,集中打造河湟流域奶牛产业带和重点城镇郊区奶牛主产区,提高规模化养殖比重和产业集中度,加大品种改良,推广良种、良料、良法,推进青贮玉米基地建设,推行测乳配方饲喂技术,提高奶牛单产,增加牛奶总产。
 
——发展目标:到2015年,建成存栏奶牛500头(其中:能繁母牛400头)的奶牛规模化养殖场(小区)150个,奶牛单产提高到3吨,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41%。全省能繁母牛存栏达到20万头,牛奶总产量达到35万吨,产值16.6亿元。
 
——区域布局:重点建立河湟流域内的城镇郊区和川水地区奶牛产业带,兼顾海西地区面向城镇的城郊奶牛生产基地建设。湟水流域的西宁城郊4区、大通县、湟中县、湟源县、民和县、乐都县、平安县、互助县;黄河流域的循化县、化隆县、尖扎县、同仁县、贵德县;海西州的格尔木、德令哈市等17个县(区)为奶牛生产重点县。门源县、共和县、同仁县的部分小块农业区可适度发展。
 
(三)生猪产业
 
——主攻方向:以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为重点,提高规模养殖比重和产业集中度;更新低产母猪,推进配套杂交技术应用,推行全价配合日粮饲喂技术,提高能繁母猪单产水平和生猪育肥效果,提高猪肉自给水平。
 
——发展目标:到2015年,使能繁母猪头均年产仔猪能力提高到14头以上。建设存栏能繁母猪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小区)180个,规模养殖比重达到57%以上。全省年存栏猪176万头,出栏生猪230万头以上,猪肉总产量达到16万吨,产值26.6亿元,全面实现猪肉自给。
 
——区域布局:重点建立沿黄河、湟水流域瘦肉型商品猪产业带的同时,兼顾海西州生猪养殖基地建设。包括西宁市湟中县、大通县、湟源县;海东地区互助县、乐都县、平安县、民和县、化隆县;海南州贵德县、共和县;海西州乌兰县、都兰县、德令哈市、格尔木市等14个县(市)为生猪生产重点县。其他适宜生猪生产的各县县城所在地可适度发展。
 
(四)毛绒产业
 
——发展思路:着力打造“西宁大白毛”和“柴达木绒山羊绒”品牌,以西宁大白毛为主,在环湖、青南通过本品种选育,提高绒毛质量。在柴达木建立绒山羊生产基地,其他适宜地区,改良土种山羊,逐步构建形成细毛羊、半细毛羊、牦牛绒和藏系羊毛优势区,提高毛绒产量。
 
——发展目标:到2015年,良种比例明显提高,毛绒产量和品质不断提高。全省羊毛总产量达到1.67万吨,优质山羊绒产量达到320吨,产值突破2亿元。
 
——区域布局:着力打造“四个”优势产区。建立以英德尔、河卡种羊场,都兰县、乌兰县、德令哈市、格尔木市、海晏县、共和县为主的半细毛优势产区。三角城种羊场、湟源县、门源县、刚察县为主的细毛羊优势产区。德令哈、格尔木市、乌兰县、都兰县、共和县为主的柴达木绒山羊优势产区。祁连县、天峻县、三江源和环湖牧区的牦牛、藏羊主产区为主的牦牛绒和藏系羊毛优势产区。
 
(五)家禽产业
 
——发展思路:大力推进集约化蛋鸡饲养场(小区)和规模化肉鸡(兼用型鸡)饲养场(小区)建设,提高产业集中度。大力推行良种、良料、良法饲喂技术,提高工业饲料入户率,提高养殖效益,降低养殖成本。
 
——发展目标:到2015年,建成饲养蛋鸡5万只以上的蛋鸡场20个,年生产鸡蛋1.87万吨;建成年出栏肉鸡(兼用鸡)10万只以上的肉鸡场(小区)24个,年生产鸡肉0.48万吨。全省年饲养蛋禽229万只,禽蛋产量达到4.27万吨;年出栏肉禽525万只,禽肉产量达到1.05万吨。
 
——区域布局:在黄河、湟水流域的各县为重点,兼顾海西州的城镇郊区进行布局,建立具有本省特点的鸡蛋和鸡肉饲养基地。西宁市城中区、城北区、城西区、城东区及大通县、湟中县、湟源县;海东地区的平安县、互助县、乐都县、民和县、化隆县、循化县;黄南州尖扎县、同仁县;海南州贵德县;海北州门源县等17个县(区)为家禽生产重点县。
 
(六)饲草料产业
 
——发展思路:积极推行农田复种、套种饲草,充分利用弃耕地、退耕地,扩大农村牧区人工种草、牧草种子及饲草料生产规模。建设“高效、集约、持续”的优质饲草生产基地,增加饲草供应和贮备。进一步调整饲料生产布局,提高工业化饲料的入户率。
 
——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省人工草地保留面积达到560万亩,新增103万亩,新增饲草(鲜草)产量147.6万吨,实现产值22.4亿元。饲料加工能力达到55万吨,饲料生产总量达到40万吨,饲料入户率提高到6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75%。优良牧草种子基地种植面积达到14万亩,年产牧草种子1.74万吨。
 
——区域布局:三江源地区新增人工种草18万亩。环湖牧区及柴达木地区新增人工种草50万亩,牧草种子基地2万亩。东部地区新增人工种草35万亩,牧草种子基地2万亩。扶持饲草料龙头企业3—5家。
 
三、渔业
 
——发展思路:要以恢复青海湖裸鲤资源为重点,加大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力度,扩大网箱和大水面增殖养殖规模,大力增加水产品产量。
 
——发展目标:到2015年,年人工放流青海湖裸鲤鱼种1000万尾,资源蕴藏量达到5万吨以上;全省水产增养殖面积达到60万亩以上,水产品总产量达到9000吨。
 
——区域布局:重点在龙羊峡、李家峡、公伯峡等库区建立40万亩的冷水鱼大水面集约化养殖基地。在可鲁克湖建立6.3万亩以河蟹为主、其他鲤科鱼类为辅的特色水产养殖基地。在东部农业区建立0.62万亩以鲤科鱼类为主的池塘养殖基地。在沿黄水库建立规模化网箱养殖基地。
 
四、农畜产品加工流通业
 
——主攻方向:以提升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为核心,整合资源,采取强强联合,扶持培育壮大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特色产业加工体系上实现新突破。结合玉树灾后重建,重点推进牦牛产品开发。结合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加强物流园区和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培育和完善农产品流通主体,加大农畜产品宣传推介力度。
 
——发展目标:到2015年,形成20家以上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龙头企业,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50%以上。培育一批具有带动性的农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建设一批区域性农产品现代物流中心。
 
——区域布局:西宁和海西扶持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海东扶持农畜产品初级加工企业,配套建设农畜产品加工物流园区,促进企业集群发展。
 
第七章 重大建设工程
 
“十二五”时期,重点建设8大工程,全面支撑农牧业加快发展,规划总投资474亿元,是“十一五”规划投资143亿元的3.3倍,比“十一五”全社会农牧业投资336亿元增加138亿元,增长40%以上。
 
一、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程
 
按照“特色化、规模化、集约化、园区化、产业化”的要求,围绕区域发展战略、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以县为单位,加快创建一批各具特色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引领全省农牧业发展。规划建设工程3项,投资29亿元。

 

 

专栏1 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程
建设国家(县级)现代农业示范区4—5个;建成一批国家级、省级园艺作物标准园,农畜产品加工物流园,休闲观光示范园;建设海东高原特色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区、海北高原现代生态畜牧业示范区、海南州生态畜牧业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海西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黄南有机畜牧业发展示范区。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针对耕地资源不足、地力退化严重、基础设施薄弱、中低产田比重大的瓶颈问题,重点实施粮油生产基地建设、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旱涝保收标准农田建设、沃土工程等工程,积极推广保护性耕作和旱作农业示范等技术,建设高产稳产农田。规划建设工程5项,总投资15亿元。

 

 

专栏2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粮油生产基地建设工程 建设优质油菜生产基地160万亩。
  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工程 建设一批集中连片5000亩以上的高产示范田。
  旱涝保收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大规模建设一批旱涝保收标准农田。
  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工程 建设一批旱作示范基地。  
  保护性耕作工程 实施保护性耕作100万亩。
 
三、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加快发展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完善市场流通设施,重点实施园艺产品设施化生产基地建设、标准化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建设、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场建设、特色畜牧业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等工程,力争规划期末全面实现肉菜奶蛋基本自给,更好地满足人们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规划建设工程5项,总投资35亿元。
 
专栏3 新一轮“菜篮子”工程
园艺产品设施化生产基地建设工程 新建日光节能温室15万栋,建设一批农畜产品保鲜库和保鲜冷藏兼用库和马铃薯贮藏窖,高标准建设一批反季节蔬菜生产基地、百栋食用菌生产基地和千亩优质核桃生产基地。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建设工程 建设60平米农区畜用暖棚5万栋,建设一批奶牛、肉牛、生猪、肉羊、家禽等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
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场建设工程 重点实施库区水产网箱养殖和老池塘改造项目。
特色畜牧业生产基地建设工程 高标准建设一批牦牛、藏羊、肉牛、肉羊、仔猪、细毛、半细毛、绒山羊生产基地。
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工程 建设大型产地批发市场3处,完善中小型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州级产地市场和县乡综合农贸市场,建设特色农畜产品展销中心1处。 
四、公共服务能力条件建设工程
 
围绕提升农牧业综合服务能力,改善农牧业技术推广业务用房和实验设备条件,保障农牧业部门能够有效履行公益性职责,为农牧民提供及时、有效的公共服务,重点实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条件建设、种养业良种、动植物保护、农业执法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农业机械化监管与服务条件建设、土壤肥料水体系建设、农业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与示范、农垦企业危房改造等工程。规划建设工程14项,总投资66亿元。
专栏4 公共服务能力条件建设工程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条件建设工程 改扩建农区及半农半牧区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站,完善州、县两级农业技术推广和农牧民科技培训中心建设。
  种植业良种工程 建立完善农作物新品种展示中心、病害感染试验站、品种区域试验站、油菜育种中心,建设州级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分中心和县级检测站,脱毒马铃薯种薯基地50万亩、杂交油菜制种基地3万亩和麦类、豆类良繁基地,建设一批蔬菜、食用菌、核桃、花卉、中藏药材等经济作物制种良繁基地,建立完善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库。
  畜禽良种工程 建立完善高原牦牛分中心、种公牛站、种畜禽质量监测检验中心、畜禽种质资源库、大通牦牛繁育中心、牦牛藏羊区域创新中心等,实施牛羊选育场(种羊场)、牛羊改良站点建设,改扩建肉羊、半细毛羊、绒山羊等种羊场、种猪场、奶牛扩繁场、种鸡场、品种资源保护场,年推广种公牦牛1万头、藏羊4万只,半细毛、细毛、绒山羊各2000只,开展高产奶牛、高产能繁母猪补贴。
  水产良种工程 建设青海湖裸鲤工厂化苗种培育车间、青海湖裸鲤良种场、花斑裸鲤原种场、虹鳟鱼良种场、虹鳟鱼苗种培育基地等。
  植物保护工程 建设一批省级和县级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分中心。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工程 继续实施州、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站)建设项目,建立省级水产品检测中心、生鲜乳监测站,县级生鲜乳监测站、生鲜乳收购站,实施农畜产品流动检测车采购项目。
  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程 增建国家疫情测报站、州县疫控中心、屠宰场化验室、省际间公路检查站、活畜交易市场隔离消毒设施,建设进省动物隔离观察场设施,续建乡镇兽医站,实施国有种畜场兽医室、村级畜牧兽医室和动物防疫注射栏建设,建设省级BSL—3实验室、绒毛皮张消毒中心、无害化处理站、省级生物制品检测室、州级检测室建设,改扩建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州级所,完善和构建全省动物防疫信息网络系统、重大疫病应急指挥系统、物资保障系统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
  农业机械化监管与服务条件建设工程 建设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扶持规模农机服务组织和乡村农机服务大户及合作社、村镇维修点,培训农机骨干,建设农牧机械质量监督检验站,实施农机化推进工程,加强农机安全使用监督管理。
  土壤肥料水体系建设工程 推广全膜覆盖双垄栽培技术68万亩以上,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建立完善省级和区域耕地质量监测站;实施沃土工程,建立省级耕地质量检测中心、分中心、区域站和示范基地;建设农作物新品种中试站,春油菜、马铃薯、青稞区域创新中心等。
  农业执法体系建设工程 购置农业综合执法车,执法快艇等,配备相关执法办公、办案取证设备等。
  农业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与示范工程 实施青海12316农牧服务热线功能拓展、农牧业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农牧业信息监测网络系统建设、农村牧区电子商务试点、信息化现代农业示范园温棚数据采集系统等项目,完善省州县三级畜牧统计监测体系、种业信息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阳光工程及农牧民培训工程 年培训基层专业技术人员1500人、农牧业经营管理人员500人、农牧民技术骨干5万人、创业农牧民200人。
  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培育工程 选择50个村,试点建设合作制牧场;扶持培育农村牧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000个。
  农垦企业危房改造工程 改造农垦企业房屋10744户。
  草场管护服务体系 重点在三江源退牧还草工程实施区建设管护用房。
  土地草场流转服务中心 牧区建设县级服务站,农区建设乡级服务站,力争全覆盖。
五、草原建设与农业资源保护工程
 
重点实施天然草原退牧还草、藏区游牧民定居、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农牧项目、青海湖流域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农牧项目、青海湖周边地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农牧项目、草原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牧区畜用暖棚建设、草地生态畜牧业建设、野生植物资源保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等工程。规划建设工程10项,总投资229亿元。

 

 

专栏5 草原建设与农业资源保护工程
  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 实施围栏封育1.4亿亩,补播改良0.56亿亩。
  藏区游牧民定居工程 建设60平米定居房屋6.19万幢。
  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农牧项目 继续实施建设养畜10166户,黑土滩综合治理447.48万亩。
  青海湖流域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农牧项目 继续实施退化草地治理和能源建设工程。
  青海湖周边地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农牧项目 继续实施重度退化草地恢复、退化草地补播、草地围栏封育、鼠害防治、草原虫害防治、畜用暖棚等工程。
  祁连山水源涵养生态保护与治理工程 启动实施退化草地治理和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 全面实施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等相关政策。
 草原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工程 建设州级草原防火指挥中心、州级防火贮备库和县级防火站,新建人工饲草基地103万亩,新建禾本科、豆科牧草种子基地4万亩;草原鼠害防治1亿亩、虫害防治2250万亩,毒杂草防治350万亩;年贮备牲畜越冬饲料1万吨。
  牧区畜用暖棚建设工程 建设120平米牲畜暖棚、40平米贮草棚各5.6万幢。
  草地资源监测项目 全省草原区布点300处,开展草地资源动态和草地生产力变化情况。
  草地生态畜牧业建设工程 建设示范村883个。
  野生植物保护工程 建设野生植物种质资源原位保护区、中藏药原生境保护点和野生小麦、油菜保护点。
  水生生物保护工程 建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3处,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中心4处,裸鲤增殖放流站1处,特色水产资源增殖放流3100万尾,改造青海湖裸鲤过鱼通道200米。
六、农产品加工提升工程
 
坚持引进和培育并重,不断加大对加工和流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壮大龙头企业群体,增强辐射带动能力,重点实施粮油、经作、饲草料、畜产品产业化等建设工程。规划建设工程4项,总投资64亿元。
 
七、农村牧区清洁能源工程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发展理念,有效开发可再生能源资源,以改善农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优化农村用能结构、改善农村村容村貌,重点实施农村牧区清洁工程、农村沼气工程、生物资源能源化利用工程、太阳能温暖工程等工程。规划建设工程4项,总投资11亿元。
 
八、玉树灾后重建工程
 
以恢复重建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生产生活设施为重点,加快推进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推进生态畜牧业建设,重点实施农牧业生产设施重建与建设、农牧业服务体系重建与建设、州县农牧场重建、灾后农牧民培训、草原生态恢复、农村能源重建与建设、乡村清洁工程、农畜产品加工企业重建、农畜产品市场体系重建等工程。规划实施重建工程3项、农牧业发展工程10项,总投资24亿元。
 
第八章 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站在政治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高原特色青海特点农牧业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成立高规格的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制定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方案和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标准农田建设等重大工程实施办法。建立健全规划评估体系,完善利于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考核机制,加强督促检查与指导,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二、资金保障
 
利用国家政策机遇,加大投入,努力提高农牧业装备水平。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建立健全项目库,加强项目实施监测和分析工作。把项目投资与财政专项结合起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全面强化公共服务手段。加快创新农村牧区金融服务体系,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牧业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等的贷款贴息,扩大种植业及养殖业保险试点范围。完善农村牧区融资担保平台,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牧区信贷担保机制。加大农牧业招商引资力度,为发展特色农牧业提供资金保障。创新基础设施投入方式,按照集中人力、财力和物力办大事的原则,抓住整合资金这个关键,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贫开发资金、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资金和各部门涉农资金,建立整合项目联席会议制度,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改、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把项目向示范区集中,把资金向特色产业倾斜。同时,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创新担保责任主体,构建投融资平台,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和个人资金,积极利用外资,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着力在现代农业建设资金匮乏上实现突破。
 
三、科技保障
 
探索建立“以产业为主线、以产品为单元的专家负责制”科技创新体系,组织攻关一批设施农牧业、标准化生产、生态畜牧业、农畜产品加工等重大技术。加大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支持力度,构建职能明确、机构完善、队伍充实、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立健全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聘用制度、推广责任制度、工作考评制度、人员培训制度、多元推广制度等新型农技推广工作制度,提高农技推广工作的效能。增加良种补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补助、粮油高产创建补助、农产品生产标准化创建补助、测土配方施肥补贴、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补助、动物防疫经费、畜禽饲养补贴、农机作业补贴等,解决技术物化及技术推广问题。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提高其劳动报酬。
 
四、人才保障
 
结合中央和国家部委对口帮扶青海工作,利用“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培养项目、“院士专家西部行”活动、“博士服务团”选派工作等,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和智力支持力度。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重点扶持与培训农业科研杰出人才、有突出贡献的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基层优秀生产经营人才。实施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特设岗位计划,充实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重点加强农业产加销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从业人员培训。以提高科技素质、职业技能和经营能力为核心,着力打造服务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足量的农牧业实用人才队伍。
 
五、市场保障
 
建立健全草原、生产、市场等信息统计、监测、分析和定期发布制度,完善信息网络和数据库,为农民提供涉农政策、科技知识、气象、农产品和农资市场信息、劳动力转移、教育培训、农用地规划、乡村建设、灾害防治等服务。积极探索“价格保护型”、“资金补偿型”、“参股合作型”等扶持办法,支持龙头企业重组整合,增强产业化带动能力。打响“高原牌、绿色牌”,加强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全程监控,做大做强一批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特色农畜产品品牌,扩大“三品一标”生产规模。加强农产品的公益宣传和品牌建设,通过展会经济推动农产品“走出去”。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供求和预测预警机制。
 
六、政策法制保障
 
力争在农牧业投融资、草原生态补偿、兽医管理、种子管理、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龙头企业扶持、农业综合执法等方面出台地方性法规或扶持政策,建立健全与现代农牧业发展相适应的农牧业法规规章体系,加快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加大农资市场监管,为青海特色农牧业发展提供政策法制保障。
 
资料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
转载时间:2013年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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