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编制《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专项
规划(2010-2015)》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厅文件
鲁农市信字〔2009〕6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编制<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专项规划>(2010-2015)的通知》(农办市[2009]10号)要求,为科学编制我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专项规划(2010—2015),经研究,确定由各市分别编制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专项规划(2010—2015)。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项规划主要内容
(一)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背景。包括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现状、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市场流通中的地位和作用、当前批发市场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必要性。包括建设必要性和建设的政策依据。
(三)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四)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区域布局、选点条件和建设内容。主要结合《山东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4-2009)(见山东农业信息网),对农产品优势产区商品流量大且尚未建立批发市场的提出建设规划、对已建批发市场需提升服务功能的提出改扩建规划(含冷藏保鲜设施等),市场规划重点突出蔬菜、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等优势产品。
(五)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包括新建或改扩建市场投资概算、实施进度(见附表1、2)、年度资金测算和效益分析(中央投资按总投资的35%测算)。
(六)保障措施。包括组织保障、经费保障等。
二、专项规划编制要求
(一)准备工作。规划编制工作要与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批发市场调查研究和定点市场复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紧密结合,认真做好辖区内批发市场调查、信息搜集等基础性工作,特别要对列入《山东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的县(市、区)是否建立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否需要升级改造等做深入调查。规划编制要符合当地农产品市场发展实际需要,具有促进农业产业发展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二)组织领导。各市要高度重视,把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专项规划作为转变职能的重要抓手,作为推进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市场建设的重要依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如期完成编制任务,切实提高规划编制质量。
(三)提供市场分布图。请各市将已建农产品批发市场现状分布图、拟新建农产品批发市场分布图作为规划附件一并报送。
(四)时间要求。请各市在6月15日前完成《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专项规划》(2010-2015)编制工作,并通过电子邮件报省厅市场信息处。
联 系 人:张 莉
联系电话:0531-67866096
邮件地址:scxx@sdny.gov.cn
附件:
1.新建农产品批发市场总数及进度安排
新建农产品批发市场总数及进度安排
市
2010-2015 年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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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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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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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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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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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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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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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市场总数 个
规划市场所在县(市)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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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市场总数 个
规划市场所在县(市)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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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市场总数 个
规划市场所在县(市)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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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市场总数 个
规划市场所在县(市)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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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市场总数 个
规划市场所在县(市)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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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市场总数 个
规划市场所在县(市)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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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改扩建农产品批发市场总数及进度安排
改扩建农产品批发市场总数及进度安排
市
2010-2015 年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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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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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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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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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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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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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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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扩建市场总数 个
改扩建市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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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扩建市场总数 个
改扩建市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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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扩建市场总数 个
改扩建市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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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市场总数 个
改扩建市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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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市场总数 个
改扩建市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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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市场总数 个
改扩建市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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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新建和改扩建市场请按项目建设先后顺序排列
资料来源:山东农业信息网
转载时间:2013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