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加强鲜活农产品
流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承市政办字〔2012〕153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承德市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县区、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1]59号)、《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近期需抓好的几项重点工作的报告》(冀商建设[2011]2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现状,制定此方案:
一、主要目标
继续深化全国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工作,以加强产销衔接为重点,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创新鲜活农产品流通模式,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优化流通链条和市场布局,进一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建立完善、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不断壮大流通主体,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提升鲜活农产品流通水平,实现鲜活农产品从基地、农户到消费者、餐桌的目标,保障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到2015年,全市生鲜农产品经超市销售的比重达到30%;超市农产品直采比例达到50%以上,果蔬、水产品、肉类等三类农产品冷链流通率分别达到20%、45%和7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规划引领,提升鲜活农产品流通规划水平
抓紧落实《城市商业网点规划》修编工作,尽快完成出台,制定与实施《承德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实施意见》、《大型网点建设听证会制度》,依据新城区一步到位,老城区逐步规范的原则,严把审批和开工建设关。确定平泉县、丰宁县、宽城县、围场县作为试点,编制县(区)级商业网点规划。市级及各县区制定出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等三个专项发展规划。2012年重点规划建设1-2个公益性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抓好承德市南区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建设和改造安定里等10个以上标准化菜市场,建立惠民蔬菜直销店、蔬菜平价直营店、政府惠民蔬菜直销专区等30个以上蔬菜直销网点,每个县(区)都要提升1-2个高标准农贸市场,1个标准化菜市场。打造5分钟到便利店,10分钟到菜市场,15分钟到大型超市的便民生活圈,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的鲜活农产品市场网络。
(二)搭建对接平台,开展产销衔接活动
积极推动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批对接等多种形式的产销衔接,搭建产需对接平台,扩大对接规模,建立鲜活农产品直代、直销、直采长效机制。积极组织各县区参加中国廊坊农产品交易会、全省农超对接洽谈会、河北—北京蔬菜周、全省农校对接洽谈会等4个示范性、跨区域的大型对接活动。结合京承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借助京承、津承商务部门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组织一次较大对接活动,各县区也要充分发挥周边区域的优势,组织专业对接活动。积极推进农批对接,鼓励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经销商通过代理、投资合作等方式与主产区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上连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下接农贸市场、超市以及农产品消费大户的农批对接、批零直供直配模式,发挥批发市场在农产品流通中的主导性作用。切实推进产销一体化,支持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产地集配中心、销地交易配送中心、销地交易配送专区,参与构建全国性“南菜北运”产销链条。2012年在原有开展农超对接活动的大型超市、合作社基础上,新培育3-5家企业,在原有直采基地的基础上,新培育20个采购基地,使我市直采基地达到90个,对接合作社达到200个,农产品直采比例达到50%以上。
(三)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
进一步总结推广农产品现代流通试点工作经验,加强鲜活农产品产地预冷、预选分级、加工配送、冷藏冷冻、冷链运输、包装仓储、电子结算、检验检测和安全监控等设施建设。引导各类投资主体投资建设和改造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菜市场、社区菜店、生鲜超市、平价商店等鲜活农产品零售网点。充分发挥商务部新农村商网的作用,搭建网络对接信息平台,积极发展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扩大网上交易规模。做好宽城板栗、平泉食用菌等县域经济特色产业基地的信息平台建设,重点发展宽广超市等6个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逐步扩大网络销售规模。加快四个环京津设施蔬菜基地及配套流通、物流基地建设,更好的满足京津市场鲜活农产品需求。
(四)壮大流通主体,提升流通组织化程度
扶持培育大型农产品批发企业,引导经销商实现公司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鼓励开展直销配送。扶持培育大型农产品零售及物流配送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第三方物流,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物流效率和物流服务水平。支持流通企业通过投资合作、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重点培育交易额10亿元以上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额超亿元以上的大型零售企业,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或商贸流通企业加强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提升设施功能,重点建设5个专业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建立综合性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提升农产品生产、加工和物流水平。加快建设南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北区蔬菜果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完善老城区和新城区蔬菜市场批发、储存、经营功能。
(五)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创新鲜活农产品现代流通模式
深化全国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工作,扶持我市自有商贸流通企业“福满家”品牌,充分利用其现有承德丽水超市15000平方米大型超市、专有农业生产基地、冷链运输等设施的有利契机,加快实施农超对接,力争2015年逐步实现发展200家便利店,100家对接农户、50个鲜活农产品政府惠民定点直销店的目标,同时在主城区建立6个以上政府惠民蔬菜直销专区,10个蔬菜平价直营店,实现鲜活农产品从基地、农户直接到餐桌的目标,创新公司化运营鲜活农产品现代流通模式,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充分发挥其典型示范作用,并在各县区逐步推广。
(六)加强市场监测,完善市场调控功能
整合商务、发展改革、统计、农业、供销、物价信息资源,建立承德市鲜活农产品供销、价格信息平台,发布政策、生产、销售、价格信息,为政府决策,为生产者和经营者提供了解情况、组织生产和流通的参考依据,防止盲目生产,产销脱节问题的发生。加强鲜活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支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申报国家鲜活农产品价格、供求信息采集点,使之发展成鲜活农产品价格形成中心、信息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发挥引导生产和消费的作用。加强农产品市场应急调控,综合运用储备调节、区域调剂、进出口及加工贮藏等手段,确保主要鲜活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市场稳定。规划建设重要农产品储备库,建立和完善冬春蔬菜储备、调运制度,加强市场应急保供骨干企业队伍建设,完善应急投放网络,保障应急供给,防止价格大起大落。
(七)加强质量全程监管
农业、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的管理,严禁生产、经营、使用禁用农(兽)药,加强产地环境监测,防止产地环境污染。强化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基地的鲜活农产品监督抽检,指导和督促其开展自律性检测。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检验检测设施建设,建立鲜活农产品经常性自检制度,实行抽检标准、程序、结果“三公开”,对不开展自律性检测的依法进行查处,对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鲜活农产品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监督销毁。积极争取我市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加快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完善落实索证索票和购销台帐制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管市长任组长,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农委、市农牧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城管局、市工信局、市供销社等有关部门参加,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加强协调指导,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二)落实分解任务,细化制定优惠政策
各部门要参照省政府及省直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和出台我市关于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相关优惠政策和扶持政策,重点方面主要有:一是设立市商贸流通发展资金、现代物流业发展资金、价格调节基金、应急储备资金。根据需要和地方可用财力状况,对相关工作给予适当支持,由市财政局、商务局、发改委、物价局、供销社负责细化落实;二是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由市国税局负责细化落实。三是优先保障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政策,由市、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细化落实。四是农产品流通的信贷和融资担保政策由市金融办、市工信局负责细化落实,五是落实市级肉类和冬春蔬菜储备政策,由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细化落实。六是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相关政策,由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负责细化落实。七是规范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政策,由市物价局、工商局负责细化落实。
(三)积极赴省进京,争取资金支持
充分利用国家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意见及省关于加强近期鲜活农产品体系建设出台的相关支持发展政策,由商务、发改、农牧、财政、国土、国税、供销等部门的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带队,对口联系国家各部委、省直各部门,争取更多的资金、项目、试点等政策支持。
(四)加大宣传力度,解读相关政策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系列报道、专题宣传、新闻纵深、访谈交流等形式,宣传国家、省、市政策,推广典型经验,扩大社会影响,营造浓厚氛围。
(五)开展对标学习,推进自身工作
由市政府主管秘书长带队,组织市直有关部门、部分县(区)政府和重点企业,参加省政府组织的赴山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市直各部门也要积极与兄弟市进行对接,对标先进,继续做好全国农产品综合流通现代试点城市的工作,推进我市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水平。
附件:2012年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分解表(略)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资料来源:承德市人民政府
转载时间:2013年08月07日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