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区
2011年农产品销售工作方案的通知
防区政办发〔2011〕8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驻区各单位:
《防城区2011年农产品销售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防城区2011年农产品销售工作方案
2011年1-4月份,我区遭受持续的低温阴雨寡照天气,给农业生产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农作物生育期明显延长,极有可能出现农产品价贱伤农问题,形势十分严峻。根据《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城港市2011年农产品销售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主动应对农产品销售问题,确保我区农产品正常销售流通和防止价格大幅度波动,保障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加强城乡统筹,积极支持鲜活农产品快捷、顺畅、低成本的流通,保护和促进农业产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和农村经济的平稳发展。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监测预测,掌握农产品生产供应基本情况。农业、水产畜牧兽医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及时了解掌握我区蔬菜、水果、水产、畜牧等较大宗鲜活农产品的产区、品种、面积、产量、生产期、上市销售期〔时间)等信息,同时要加强纵横联系,及时了解区内外同类农产品的相关信息,对本区农产品销售情况进行科学分析预测。工信部门要加强对农产品市场的监测预测,做好市场供应的信息导向;建立健全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增加监测品种、提高监测密度,收集、分析市内的重点区域的农产品市场农产品需求、价格、数量、时间等信息,并作出预测。工信部门每周会商农业、水产畜牧兽医、粮食、物价等部门,分析农产品市场运行情况,研判市场变化趋势。
(二)积极主动应对,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在大宗农产品上市前,工信、农业、水产畜牧兽医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要加强产销对接,有计划、有目标地组织开展产销对接活动。要加强农产品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村经纪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村经纪人的作用,促进农产品流通。要加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重点要大力推进海产品、水果、蔬菜等龙头企业的培育,提高鲜活农产品加工水平,减缓农产品鲜销压力。大力推广“农超对接”等形式,引导销售企业直接与农户建立产供销一体化服务体系。继续通过报刊、网络、手机短信等有效形式,做好上市农产品的促销宣传。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市场管理,理顺流通环节,继续落实“绿色通道”制度,对鲜活农产品的流通和销售要减免有关费用。加快推进超市、农贸市场、小区便民菜店、早市、夜市等6类市场的建设、改造,减免摊位费。对“买卖难”的农产品要给予提供销售场所或专柜,着力解决农产品特别是大宗鲜活产品“卖难”问题。
(三)完善应急预案,解决农产品滞销问题。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农产品应急销售预案。当农产品市场价格低于正常价格水平20%以上时,工信、农业、水产畜牧兽医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介入,低于正常价格水平50%以上时,要启动农产品应急销售预案,认真应对处置。要按照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提前出台农产品运销补贴等鼓励运销的政策。要建立农产品销售风险补贴基金,积极应对农产品销售问题。要充分利用农产品市场运行情况会商结果和相关信息,指导好农产品生产和销售工作,必要时要及时通过电视、网络、广告等发布有关销售信息,积极引导客商采购分销农产品。
(四)抓好质量监管,保障农产品安全。各级农业技术部门要加强适用技术的指导服务,大力推广绿色植保、健康养殖等实用技术,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年内要新增认定无公害农产品或绿色食品基地面积800亩以上。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别要加强农产品生产、流通、加工、消费等重要环节质量检测和监管,农产品速测法定性监测农药残留合格率平均达到96%以上。
(五)保障农资供应,落实农资监管措施。要有计划组织质优价廉的农资产品供应,满足生产的需要。加强农资产品市场价格监测,坚持打击哄抬农资价格的行为。组织开展对农资市场的全面清查清缴行动,展开拉网式排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行为,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农产品销售工作
农产品销售工作关系到农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农民增收和社会的稳定大局。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农产品销售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切实做好任务分工工作,将工作措施进一步细化落实。为切实加强对农产品销售工作的领导,区人民政府成立区农产品销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方庆书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郑波传区政府办副主任
杨桂平区农业局局长
成员:黄政良区长助理、区财政局局长
谢绍金区长助理、区工信局局长
武雄文区发展与改革局局长
钟越棠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唐国礼区工商局副局长
张春华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徐强军区气象局局长
韦定珊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伟军防城交警大队大队长
黎晞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李佳林区卫生局局长
文新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黄启君区粮食局局长
韩文辉区统计局局长
郑斯剑 大菉镇镇长
刘伟东 华石镇镇长
凌光振江山乡乡长
唐子君 防城镇党委副书记
石熙权 那梭镇党委副书记
唐 华 那良镇党委副书记
张振国 垌中镇党委副书记
李继敏 茅岭乡党委副书记
吕 矿 扶隆乡党委副书记
唐 军 滩营乡党委副书记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产品销售工作,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尽快制定具体方案组织实施,层层抓好农产品销售工作落实。
附件:全区农产品生产销售职责分工方案
附件:
全区农产品生产销售职责分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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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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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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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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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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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鲜活农产品的产区、品种、面积、产量、生产期、上市销售(时间)等信息收集、报告、发布。 |
区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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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工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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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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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农产品市场的预测监测,收集、分析我区重点乡(镇)、区外、有关国家和地区农产品市场农产品需求、价格、数量、时间等信息,每周组织会商,研判市场变化趋势。发布农产品市场信息。
巩固农产品销售传统市场,开辟新市场。 建设农产品冷链设施、批发市场、集散中心等市场体系;农产品市场供应余缺调剂。 |
区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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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发改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粮食局、物价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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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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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鼓励激励政策。农产品生产销售风险补贴基金的建立、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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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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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发改局、工信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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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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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农产品应急运输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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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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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工信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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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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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区内销售渠道,挖掘农产品本地光缆市场。城区临时、季节性农产品直销市场(摊点)的设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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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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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工信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分局、工商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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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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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生产、结构调整指导,技术培训,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品”管理,生产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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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局、水产畜牧畜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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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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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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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农产品市场价格监督管理;涉农收费定价监督管理;查处扰乱农产品、农资价格异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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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局、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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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信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工商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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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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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流通秩序管理、农产品市场交易纠纷处置,批发零售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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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商局、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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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信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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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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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农产品滞销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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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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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公安分局、卫生局、质监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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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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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消费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保障重大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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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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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工信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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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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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交易场所、交通运输秩序治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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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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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通运输局、工信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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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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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农产品价格监测体系,建立并完善大宗农产品价格的预警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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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局、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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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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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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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批发区场、零售(农贸)市场等基础重大设施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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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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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信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分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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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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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农业发展预警信息,指导农民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快农业产业化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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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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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财政局、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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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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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生产气象服务,灾害气象预报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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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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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工信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交通运输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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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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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农资市场有效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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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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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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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政府
转载时间:2013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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