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秦藤供应链研究所
农产品流通规划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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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产品物流政策框架体系的构建

“物流政策”这一概念泛指政府公共权力对物流的介入与干预,它包括与物流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策、规划、计划等,以及政府对物流的基础设施、运行载体、执行主体、资源整合、部门协调、技术手段、行业规范、改革开放等方面的直接干预。从这个角度来看,物流政策的主体包括三个部分:立法、司法与行政机构。这种多元的主体结构决定了物流政策必然是多元的政策体系。

20世纪90年代以来,尽管政府从培育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实现流通现代化而提出要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先后出台了很多发展现代物流的政策和规定,近几年还陆续出台了促进物流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然而,为保证农产品物流的健康规范发展,还需要对现有法律法规进一步细化,以弥补农产品物流政策的缺失和缺位。

一、我国农产品物流政策体系的缺失及政策定位

1.我国农产品物流政策体系的缺失

(1)物流秩序政策不健全。农产品物流秩序不健全,必然影响农产品物流秩序的规范性。首先,农产品物流立法滞后导致物流活动的规范化、法制化程度比较低。现有物流管理体制促使条块分割、地区分割、城乡分割、内外贸分割等现象严重,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尚未形成。其次,物流服务产品价格政策严重滞后,导致其价格执行上出现恶性竞争和无序竞争。再次,农产品物流管理不健全,缺乏系统化、综合化和一体化的运作体系,从生产到销售物流粗放化,不合理的物流成本造成极大浪费,直接影响到农民的收益。

(2)农产品物流的政策滞后。我国农产品物流缺乏规划和政策指导。首先是中小物流企业现代化政策,尤其是分布广泛的农村中小物流企业发展缺乏重视。其次,物流系统化政策,主要是以“商流”和“物流”为对象,以物流系统化为重要内容。最后,物流信息化政策。物流信息化主要是扶持中小商业企业信息化,实现农产品物流的效益化、效率化。

(3)农产品物流组织政策的缺位。从西方发达国家的物流业发展来看,物流组织政策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虽然现阶段我国物流产业组织结构发生了一些的变化,如物流企业间近年来出现的兼并、联合、重组促进了物流组织结构的优化与升级。但是,我国农产品物流产业组织结构存在的产业集中度低、规模效益低、产业进入壁垒低而导致的地区垄断与过度竞争并存,直接影响到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2.我国农产品物流发展的政策定位

针对上述分析,我们认为,一方面,借助于各级政府给与的相关政策,谋求跨越式发展,另一方面凭借其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提升可持续发展。区域农产品物流发展宜采用现有的投资主体,民间资本和企业资本;企业投资主体最终要从国有企业为主转变成以私有、集体和外资为主体。也就是说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制定、出台相关的物流发展政策,通过相关产业政策的倾斜,为地区物流发展营造一个投资、人才、技术极具吸引力的软硬件环境。政策定位:即政策的倾斜度、力度、优惠条件应该是相对完整性,并形成一个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框架体系或政策平台,而应使企业、人才、资金、技术的投入所能享受的待遇。所能得到的效益、所能发挥的作用。具体是有关农产品物流发展过程中,在土地征用、税收、贷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也包括农产品物流发展的产业政策的制定与贯彻执行。

二、我国农产品物流发展的政策框架

1.财政税收政策

(1)统一农产品物流企业的营业税税率。建议将营业税税率调整统一为2.5%,将有利于促进农产品物流的发展,国税缺额部分地方财政补贴。

(2)降低农产品物流企业的所得税负担。尽快制定统一的内外资税收政策,统一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制。建议企业所得税税率以24%—25%为宜。

(3)对农产品物流企业开具专用运输发票。现代物流企业是集运输、仓储、代理等各种功能的企业,所有的物流企业都应享受开具专用运输发票的政策,并准予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将方便货主进行税额抵扣,降低税负,有利于第三方物流拓展业务。

(4)避免向部分农产品物流企业重复征税。建议在规范物流业市场准入的基础上,对于营业税税基,可以比照旅游业和联运业,实行扣除外包营业收入后计税的政策,仅对其增值部分征税。

(5)减免农产品物流企业进口必需的设备关税。建议修改相关的应税目录,农产品物流企业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得到应有政策的支持。可参考实行类同于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即对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的农产品物流企业,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6)建立规范的财税管理机制。政府宜采取对现有财税制度的创新,大力宣传积极推动,严格把握货流的流向、流量、流体等要素,以控制对货流的总量,从而在根本上加以掌控。具体措施是建设阳光市场,倡导公平交易,增强市场交易的透明度,政府规范市场调节。

2.融资政策

对于建设投资规模较大的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公共信息平台等公共建设项目,政府可通过投资、补贴等方式参与建设。若各地方财政比较困难的,可相应出台有关本地农产品物流项目引资的扶持政策。

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对扶持农产品物流企业发展中的杠杆调节作用,降低物流企业融资成本。支持物流企业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或募集资金,发展专业化的物流企业。目前试行或可选择的融资政策可分为政府直接投资、政府与民间资本共同投资、政府管制下的私人投资等几类,应根据其各自的特点加以规范并综合应用。

总之,农产品物流运作的资本来源要实现从单一渠道向多元化渠道的根本性转变,既可来自国家投资又可来自资本市场;既来源于政府又来源于民间;既来源于国内,又来源于国外,各种有效的融资方式都可以用于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

3.土地征用政策

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对那些经过科学论证,并能围绕海、空港集疏运系统和区域物流中心整体发展相吻合的项目,在土地征用方面的相关配套扶持政策如下:

(1)在列入规划的大中型农产品物流基地内设立的物流中心和物流企业新增用地,按仓储用地实行有偿使用,土地出让金及地方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当地政府按标准适当下浮。企业以原划拨土地为条件引进资金和设备建设物流中心(或园区),可按一定比例优惠地价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法人资产作价出资。

(2)企业以原划拨土地自行改造为物流中心(或园区),凡未涉及产权变更、转让的,免予缴纳土地出让金。

(3)企业对旧仓库等设施进行易地改造,新建物流中心(或园区),政府将企业原有土地依法有偿出让取得的土地出让金,返还企业用以抵缴新建物流中心应缴的土地出让金。

4.海空港及临港物流或开发区物流行业的扶持政策

海、空港物流、临港物流及开发区物流的扶持政策,具体可参考空港、港口,、临港、开发区等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中涉及到有关的财政税收、土地征用、政策性贷款的倾斜度、技术改造与创新、人力资源开发及管理、龙头企业扶持等方面的系列政策。

5.农产品物流园区规划与建设的相关配套扶持政策

(1)税收政策。积极支持农产品物流园区,即海空港、铁路公路站点的物流园区,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优势特色农产品产区的物流园区,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配套的物流中心及园区的建设。

(2)考虑重点减轻农产品物流园区的土地开发费用。物流园区占有大量的土地资源,运用土地优势,可以改造或兴建基础设施,可为发展农产品物流增值业务开拓广阔空间,可借鉴国外经验,对物流园区的开发运营成立专业的股份制公司,政府实行地租减免,并为其提供低息或免息贷款,从而加快开发速度。

(3)对参与物流园区建设投资的企业提供优惠政策。可以考虑实行企业所得税“二免三减半”的税收政策,以鼓励这些企业为物流园区进行交通、商业网点、教育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

(4)对农产品出口的物流园区推行区港联动模式,并实行叠加政策。除可继续享受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外,还可叠加出口加工区的政策,即实行国内货物的“进区退税”,改变现行的“离境退税”,以降低物流企业的运营成本,提高农产品物流园区的国际竞争力。

6.第三方物流大型企业和集团的重点扶持政策

加快城乡龙头物流企业、重点企业的发展,具体的途径有:(1)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造,剥离不良资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组建大型物流集团公司:(2)鼓励先进的民营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联营等方式成为农产品物流领域的龙头企业,(3)吸引外资进入物流市场,成立独资或合资企业。引入外资既可以利用其先进经验和管理方法改造传统物流企业,又可以通过竞争机制各类企业转变服务形态,向现代化物流企业过渡。

上述政策可采取出台行业地方法规或管理办法等形式,根据实际情况,鼓励以联合、兼并、合并、合资、合作等方式培育、组建及扩建物流企业集团。

7.技术创新政策

(1)加快物流信息技术标准建设。跟踪国际标准,按照国家已有标准,建立以物流信息分类编码和信息技术标准化为主要内容的物流技术标准化体系,保证物流信息平台在高效、统一、有序的环境下进行。

(2)加强物流支撑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建立技术支持系统,帮助企业进行物流系统解决方案的规划与设计,解决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技术问题。完善农产品中介服务机构,鼓励物流软件、物流设施和物流系统集成方案的选型,协助企业进行物流系统集成商的选择。积极建立监理服务系统,对物流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控制,降低物流系统建设的项目风险。

(3)加强技术创新。加快现代物流管理技术的应用。推广应用国内外先进、实用的交通运输技术,全面提高运输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应用物流自动化手段,推进物流在运输、仓储、装卸、加工、整理、配送等环节提高效率。广泛使用信息技术和物流管理技术,深入开发各种相关信息资源,促进信息共享。

8.物流专业人才培养和储备政策

农产品物流需要的是精通外贸流程、国际、国内法规和政策、信息技术、营销管理等综合知识的复合型物流人才。加强人才培养和储备,建立一套强有力的农产品物流发展的人才支撑体系,并视其为科教兴业、人才兴业的重要举措。

(1)培养物流人才,优化农产品物流人才结构,人才培养的重点是企业高级管理、政府宏观管理、物流工程技术、物流活动规划设计等高层次人才。广泛开展岗位培训,特别是物流企业中,搞好在职培训,通过办短期学习班、进修、业余学习等形式,尽快培养出一批农产品物流急用人才。充分发挥社会各界资源,鼓励物流企业与政府、高等院校、科研咨询机构进行资本和技术的融合,构建政、产、学、研四位一体的综合交叉协作机制,建立多层次物流人才开发和人力资本储备体系。坚持招才引智与项目开发相结合。

(2)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如鼓励相关部门、物流企业与高校联合实施物流人才培训工程,储备相应的专业人才,并以此带动物流专业技术的研究开发,制定物流人才培养与储备的优惠政策,为人才引进创造条件。

9.物流设施改造政策

(1)设立农产品物流发展促进基金,用于支持重点物流企业、重大物流设施和重要物流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引导社会资金增加对农产品物流项目的投入,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物流企业提供信贷担保。采用先进物流技术和设备的项目,可列入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申请政府科技创新经费,享受政府有关技术改造的贷款贴息或技改补助政策。

(2)农产品物流企业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经政府物流相关管理部门确认,报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其项目所属国家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10.物流信息网络化政策

(1)建立开放的农产品物流公共信息查询系统、物流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和物流电子商务信息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农产品物流的服务效率和质量。

(2)继续扩大主要港口的电子交易平台的联网,实现与各类物流园区、综合物流中心以及产业基地的联网运作:发挥陆上货运公共信息平台作用,深度开发利用地区道路交通信息通讯系统,方便物流企业调度物流配置。

11.交通管理政策

(1)列入重点发展的农产品物流项目和企业,其配送车辆由交通部门和发改委协调管理,对交通收费、交通管制部门颁发统一标识,对境内行驶的路线、停靠地点等实行绿色通道;对外地物流企业在中国设立办事处或分支机构的车辆享受本地区物流企业的所有待遇,借以吸引外地物流组织投资,推动本地农产品物流的行业升级。

(2)大力扶持发展货运车辆,对从事货运汽车的车船使用税、工商管理费、运输管理费、公路规费及车辆保险费等,出台相关的政策给予优惠。特别是物流企业在安全、环境保护方面采取措施且效果明显的企业,具有安全认证的企业给予重点扶持。

12.项目审批政策

鼓励各类成份多种形式的合资合作,允许包括国有、民营和外资等多种成份广泛参与农产品物流的项目。此外,对提供外贸出口的物流企业,应简化包括涉及口岸查验、口岸管理等部门查验的手续。简化进出口货物的相关手续,倡导人性化的集中办理相关的单据,实现“一站式服务”。

13.物流市场综合治理的配套政策

(1)营造促进农产品物流发展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快与国际物流市场接轨,鼓励外商以各种方式投资建设、经营物流设施项目。建立健全信用体系、信用机制,加强现代物流业诚信建设。

(2)建设诚信市场,营造物流市场发展的良好环境。开展企业诚信评选,引导行业诚信经营,为诚信经营的企业创造良好的条件。打破地区分割和垄断,统一执法力度,促进统一货运市场的形成。

(3)建立城乡物流市场的准入制度。应设置必要的政策壁垒,提高物流行业的准入门槛,对新注册物流企业建立一套适合我国物流发展的资质标准,对个体运输车辆实行挂靠管理制度,必须挂靠有一定规模的物流企业进行归口管理;加强城乡道路管理,禁止不符合标准的车辆进行货物运输。

(4)场站建设。将场站的业务延伸至农村供销合作社,建立从农产品生产者的合作组织到农产品物流场站的快速通道。在物流信息系统、物流技术、物流设施设备等方面,实现升级和优化。

(5)成立农产品物流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特殊作用。农产品物流是一个涉及行业广、环节多、跨区域协作性强、业务分散的服务领域,物流企业所提供的服务对象和范围都有其局限性。所以,通过物流行业协会的成立,作为行业规范、协调发展的机构,其目的是增强行业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14.农产品物流的发展法规,暂行条例及管理办法等政策体系

(1)为促进农产品物流业的健康发展,建议政府积极研究制定扶持农产品物流发展和物流基地发展建设的政策意见,包括法规、暂行条例及管理办法,在市场准入、企业用电、投融资、配送车辆管理、人才流动、行业标准、技术标准等方面给予有力的政策支持。

(2)建立和完善农产品物流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和推进物流基础设施、技术装备、管理流程、信息网络的技术标准。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运输标准质量、仓储标准质量、流通加工及包装等认证体系,广泛采用标准化系列化、规范化的运输、仓储、装卸、包装机具设施和条形码、信息交换等技术:规范物流企业分类标准,设立工商登记代码;尽快建立社会物流统计与核算体系。

(3)加快制定物流产业政策,从产业发展的角度来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实现农产品物流的整体推进。产业政策应包括产业促进、产业组织、企业布局规划、相关行业协调政策,以及相配套的市场准入和金融政策等。

15.调整物流行业主管部门的归属与管理

(1)尽快建立发展农产品物流的综合组织协调机构。物流是一个新兴的复合性产业,涉及运输、仓储、货代、联运、制造、贸易、信息等行业,政策上关联许多部门。为加强综合组织协调,一是要确定领导组织机构,二是要确定管理部门,三是要确定联席制度。

(2)完善农产品综合物流管理体系,提高统筹协调能力及运作效率。①针对传统条块分割式的物流管理存在的弊端,理顺责权关系,以交通、信息部门为主负责规划、统筹、协调农产品物流发展,并通过建立信息平台,充分发挥其指挥、调度和协调的功能,改变当前物流资源分散、无序、低水平竞争的状况,加速物流资源的有效整合,促进农产品物流发展步入规模化、集约化的轨道。②针对现行政策法规相互之间有矛盾且难以统一的情况,对农产品物流发展缺乏指导性政策法规,建议制定统一的物流企业管理办法和认定标准,以及研究建立一套反映农产品物流发展状况的统计指标体系,每年发布一次农产品物流产业组织发展状况的统计公报。

综上所述,农产品物流涉及领域极为广泛,包括出入境检验、税务、海事、国土规划、商贸、交管,港务、港口、机场和铁路等职能部门,需要政府职能创新,实现部门间、行业间的广泛联系和合作。政府不仅需要尽快建立政策体系框架,保证地区物流市场有序,高效的发展:而且,还要从全局出发,实施中心城市与周边区域的协调与合作,发挥自身优势,整合共同资源,形成共同开发、协作竞争、共同服务的区域农产品物流发展格局。

三、优化与完善我国农产品物流政策体系的措施

1.加强农产品物流政策宏观调控的系统化

运用系统化的理论和方法对物流政策体系进行改造、加强同有关部门的配合是强化物流政策作用的必要手段。对于相关的农产品物流技术、质量安全、信息系统、技术标准、认证体系及市场准入和退出等都必须有明确的调控政策、调控责任者、调控承担者。只有加强农产品物流政策宏观调控的系统化,才能提高物流政策体系的作用与效率。

2.建立适合全国统一的政策设计与论证程序

目前物流政策设计与论证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的程序,导致地方与国家的很多物流政策缺乏连贯性。因此,必须规范农产品物流政策的设计与论证,建立一个适合全国统一的政策设计与论证程序,地方与国家的物流政策制定都必须严格按照统一的程序进行。如可以建立物流市场的监测与预警体系,将检测结果经统计分析后作为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据。还可以建立政策论证的专家听证制度,并且把这种制度程序化、标准化及系统化,以此来保证政策的科学性、可行性。

3.提高农产品物流政策之间的协调性

农产品物流政策按职能不同,可以划分为农产品的物流产业组织政策、物流技术与现代化政策、物流财政金融政策、物流信息政策、物流基础设施设备政策、物流调节与储备政策,物流项目与网点规划政策等等。这些不同的物流政策之间必须很好地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应力求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保持政策的一致性与协调性,对于一些相互矛盾的政策应尽快加以修改。

4.通过强化监督保证农产品物流政策实施的有效性

 

农产品物流政策的实施,不仅缺乏在实践中的经验积累,而且缺失有效的监督机制,如条块分割、地方保护、隐形壁垒等。可以说农产品物流政策体系远没有建立和完善,能否充分有效地发挥作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策的具体实施效果,因此,强化监督、保证农产品物流政策的切实实施是促进农产品物流产业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具体说,可以通过落实监督责任、加强各相关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以避免各自为政、政出多门、争权争利局面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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