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和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经验及启示
丁建吾 赫静
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发展经验表明,尽管超级市场、统一配送、订单农业的快速发展会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经销规模产生一些影响,但农产品批发市场仍具有巨大的生命力。美国农产品通过批发市场的流通比例虽大幅下降(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曾高达80--90%),但目前仍稳定在30%左右;日本蔬菜、水果、水产品通过批发市场流通比例仍分别达80%、60%、70%,韩国约50%的农产品仍经由批发市场流通。正因为农产品批发市场在促进农产品流通中的重要地位,发达国家都采取必要措施加以规范和政策扶持,其发展经验对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主要经验
(一)加强立法
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通过制定《批发市场法》,将批发市场纳入法治轨道。《批发市场法》对农产品批发市场从成立申请、投资募集、设施要求、交易商资格、交易方式到市场管理主体、政府支持等方面都做了详细规定,其中一个突出特点是将农产品批发市场列为公益性事业,并规定了政府支持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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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详见附件
资料来源:《中国经贸导刊》 2007年第17期 第43-44页
转载时间:2013年0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