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超对接”:完善与提高
韩香玲,焦 健,李圣军
为了保障鲜活农产品终端价格的稳定,也为了提高农民销售鲜活农产品的价格,商务部、农业部在2008年开展“农超对接”试点的基础上,2011年加大推动力度,争取“十二五”期间大中型城市生鲜农产品经超市销量比重翻一番,达到30%。在扩大“农超对接”规模的同时,目前的制度设计存在哪些问题、如何完善,同样值得关注。
“农超对接”目标实现的困境
根据政策界定,“农超对接”是政府通过财政补贴,引导大型连锁超市直接与鲜活农产品产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推进鲜活农产品“超市+基地”的供应链模式。开展“农超对接”的目标是降低流通成本,压低鲜活农产品的终端销售价格,提高农民出售鲜活农产品的销售价格,让农民和消费者受益,达到“压缩成本、两头受益”的目标。“农超对接”对鲜活农产品流通成本存在双向影响,一是超市建设农产品冷链系统,对鲜活农产品流通成本有向上的推动作用;二是“农超对接”减少流通环节,对鲜活农产品流通成本有向下的拉动作用。综合两种作用,初步统计,“农超对接”推动农产品流通成本平均降低10%--15%,“压缩成本”的目的基本能够实现。但是,“两头受益”目标的实现存在两个困境,一个是超市降价的动力不足,一个是合作社提价的能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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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详见附件
资料来源:《农村经营管理》 2011年第08期 第28-29页
转载时间:2013年0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