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的建设与管理
曲衍国
鲜活农产品快捷、顺畅的流通,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以及保障和提高城镇居民的生活质量,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为此,近年来我国政府积极地建设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制定特殊的运输政策,以促进鲜活农产品快捷顺畅的流通。但是,目前对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的建设与管理,无论是从认识上,还是从实际运行管理上都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认真思考与探讨,并采取相应的治理对策。
一、“绿色通道”的建设及其意义
1.“绿色通道”概念的提出
“绿色通道”这一概念,最初是在1995年,国务院纠风办、交通部、公安部等部门为了落实国务院提出的“菜篮子工程”、保障城市蔬菜供给而提出来的,并开始组织建设。先后在全国范围内开通了山东寿光至北京、寿光至哈尔滨、海南至北京、海南至上海等四条蔬菜公路运输“绿色通道”,总里程约1.1万公里,穿越18个省(市、区)。通过对整车运输蔬菜的车辆实行不随意拦车、不罚款、不扣车等特殊政策,保证了蔬菜的顺畅运销,促进了上述城市“菜篮子工程”的建设。因此,所谓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就是指为了保证鲜活农产品快捷、顺畅地从生产地向销售地运输而划定的公路线路,对在这些线路上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实行优先通行或减免通行费用等特殊运输政策,保证运输车辆快捷、低成本运行,以促进鲜活农产品的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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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详见附件
资料来源:《综合运输》 2006年第05期 第64-66页
转载时间:2013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