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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发展规划(2011-2015年)
山东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发展规划(2011-2015年) 
 
为加快全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扩大规模,提升水平,进一步增强我省出口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促进开放型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和《山东省商务发展 “十二五”规划纲要》,结合全省示范区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中,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是指以县(市、区)行政区域为基本单元,按照 “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工作机制,推行以企业为龙头、基地为依托、标准为核心、品牌为引领、市场为导向“五位一体”的发展模式,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农业化学投入品控制体系、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监控评估预警体系、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多元化国际市场体系等六大体系,具备“源头无隐患、投入无违禁、管理无盲区、出口无障碍”示范效果的农产品出口地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是指所辖出口农产品重点县(市、区)均被评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地级市。
 
一、发展现状和重要意义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针对国际农产品技术壁垒增多、出口屡屡遇阻的严峻形势,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创新,以建设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为抓手,以提升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推进农产品对外贸易转方式调结构,积极统筹两个市场,促进内外贸协调发展。
 
示范区发展模式基本形成。自2008年起省政府连续三年召开示范区建设现场会,先后总结推广了安丘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模式、乳山“全区域、全覆盖”示范区发展做法以及威海市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经验,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意见》,确立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示范区建设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对本地示范区建设负总责,商务、检验检疫、财政、农业(畜牧)等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协调推进,形成了以企业为龙头、基地为依托、标准为核心、品牌为引领、市场为导向的示范区发展模式。
 
示范区覆盖面逐步扩大。安丘市、乳山市等24个县(市、区)强化领导、完善体系、健全机制、狠抓落实,示范区建设成效明显,被评为“山东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威海市被省政府授予“山东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称号。示范区内一大批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快速崛起,标准化基地稳步扩大,全省出口农产品标准种植基地发展到789万亩,标准化养殖场1849个,海域面积134万亩,产品覆盖蔬菜、肉食、水海产品、水果、花生等我省优势出口农产品。
 
示范区农产品质量逐年提升。各地以建立健全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农业化学投入品控制、质量安全可追溯、监控评估预警、企业质量安全诚信、多元化国际市场等六大体系为重点,突出源头管理,强化全过程监管,初步实现了“源头无隐患、投入无违禁、管理无盲区、出口无障碍”的示范效果。全省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合格率连续三年超过99.5
 
示范区影响力不断增强。2009年,国家质检总局在潍坊召开全国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现场会,在全国范围推广山东做法。2010年,来自 26个国家的驻华使节考察出口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对示范区给予较高评价。我省先后在日本、香港、法国、英国举办了示范区宣传推介活动,开辟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对话渠道,增强了国外消费者对山东出口农产品的信心,树立了山东农产品良好国际形象和较高美誉度。
 
区超对接试点初见成效。组织示范区内企业与大型连锁超市对接,引导超市在示范区建直采专供基地,超市设立示范区农产品专柜以及开设专营店,不断创新对接方式,丰富对接品种,畅通对接渠道。全省参与区超对接的出口企业80多家,连锁超市13家,设立示范区农产品专区(专柜)157个,对接品种100多个。居民“菜篮子”质量明显提高,优质安全农产品逐步由出口保障转向全民共享。
 
(二)重要意义
 
三年来的实践证明,示范区建设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顺应了国内外农产品贸易的发展趋势。省委书记姜异康、省长姜大明对示范区建设工作作出指示,为示范区建设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增强了动力。在新的形势下,加快示范区建设,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
 
提升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必然要求。随着经济全球化快速发展,农产品国际贸易竞争日趋激烈。一方面,世界各国更加重视对本国农业的保护,不断提高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另一方面,国外消费者质量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成为影响国际竞争的主要因素。示范区建设,有利于推动企业按照国际质量安全标准组织生产加工,确保农产品符合国际质量安全标准,增强比较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
 
实施“蓝”、“黄”两个国家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提出建设胶东半岛高端产业集聚区,提升海洋食品精深加工技术水平;黄河三角洲发展规划提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绿色生态种养殖基地,创建全国重要的高效生态农业经济区。示范区建设,体现了两大战略的要求,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实现优质安全农产品由出口保障转向全民共享的有效途径。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当前,国内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广大人民群众对安全、放心农产品的消费需求十分迫切。在更大范围推进示范区建设,坚持国际标准,统筹两个市场,有利于推动优质安全农产品由出口保障转向全民共享,满足人民日益提高的物质生活需要。
 
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财政增长、就业增加的重要举措。推行示范区建设,完善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体制和生产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有利于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国际化经营,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财政增长、就业增加的目标。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推行国际标准,统筹两个市场,打造山东品牌,促进富民强省”的示范区建设要求,以健全完善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为重点,以提升水平扩大规模为目标,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支撑,夯实发展基础,提高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我省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努力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由出口保障转向全民共享。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级政府对示范区建设工作负总责,科学规划,统一部署,强化考核,确保实效;明确相关部门责任,整合资源,协作联动,齐抓共管,有效推进。
 
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发挥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在示范区建设中的带动作用,扩大基地规模,培育优势产品,发展自主品牌;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面向国内外市场,提高质量效益,扩大市场份额。
 
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推动国际标准引进推广、农业化学投入品控制、质量安全可追溯等方面创新发展;坚持典型引导,实施分类指导,突出地域特色,逐步实现全区域覆盖。
 
陆海统筹,再造优势。强化示范区载体作用,把陆地和海洋作为一个整体,科学规划示范区发展布局,实现联动发展;高效利用海洋资源,打造海洋优势产业集群,拉长海洋养殖及加工产业链条。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60以上县(市、区)建成示范区,全省一半以上市建成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
 
——到2015年,制订、推广100项出口农产品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打造100个特色农产品地域品牌;省、市、县(市、区)建立完善100个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平台;扶持发展一批出口规模过千万美元的龙头企业。
 
——到2015年,在全省连锁超市推广设立示范区产品专区(专柜)500处以上。
 
——区域性、系统性和行业性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稳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形成示范区农产品在国外、省外和省内市场互补发展格局,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居民菜篮子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重点
 
(一)健全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
 
吸收、推广国际标准。收集、整理发达国家和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建立标准数据库,在示范区广泛推广使用。参照进口国标准,开展国内外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比对界定,明确农业化学投入品、食(饲)用添加剂的准入标准和使用规范,制订、推广出口农产品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
 
开展标准宣传培训。培养一批标准宣贯师资力量,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平面媒体、远程教育等现代信息手段,大力宣传培训现代农业种养殖标准、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先进的种养殖技术,推广普及良好农业规范知识,提高农业从业人员在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和经营流通环节按照标准操作的能力和水平。开展《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体系要求》内容讲解培训,扩大应用范围。
 
推进标准化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地方政府的组织领导和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结合新农村建设、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因地制宜,发挥优势,优化布局,建设一批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实现基地规模化。依据良好农业操作规范指导基地高标准、高水平管理,实现基地标准化。依托龙头企业、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实施基地农资供应、技术指导、生产管理、质量检测和收购销售“五统一”,实现示范区出口基地全备案。
 
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积极引导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按照相关质量安全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和市场营销,广泛开展良好农业规范、质量管理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等质量安全体系认证,实现农产品加工企业全过程的安全有效控制。鼓励相关企业、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开展全球良好农业操作规范等已被国际市场认可的标准认证。鼓励地方政府按照《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要求》,开展相关认证,提高示范区管理水平。
 
(二)健全农业化学投入品控制体系
 
严格市场准入。推进建立农兽渔药经营许可制度,逐步实行专营专供。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当地检验检疫部门根据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制定《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规范》、《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企业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农业化学投入品销售专营管理办法》等制度,对进入辖区内的农业化学投入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实行备案管理。
 
规范营销网络。积极培育扶持农资经销龙头企业,发挥其主渠道作用,建立直供配送体系,形成“统一进货、统一标识、统一价格、统一仓储、统一配送”的经营模式,实现对示范区基地全部直供。
 
强化监管指导。指导企业和组织建立经营台账和投入使用记录,形成农业化学投入品“供、销、用”全程链式管理机制。开展经常性的专项整治,明确重点,严格执法,净化市场。加强培训,提高农资专营店经销人员业务水平;强化技术指导,规范种养殖基地、加工企业以及农户农业化学投入品的使用。
 
(三)健全完善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
 
实现质量可追溯。以出口企业或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为主体,在产地环境、种植、养殖、农业化学投入品采购使用、病虫害防治与疫病控制、收获、储藏、运输、加工、包装、出口各环节建立可追溯体系。以农业化学投入品经销企业为主体,在农业化学投入品的采购、储运、销售等环节建立可追溯体系。
 
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充分发挥现有检验检测资源作用,整合区域内检测设备、技术人员,扩大检测范围,提高检验检测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进一步加大投入,建设公共检验检测机构;扶持龙头企业建设检验检测中心,提高自检自控和为周边中小企业服务能力。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取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提高检验检测的权威性。
 
建立完善可追溯信息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各环节、各关键点进行信息收集记录并实现逆向查询,逐步建立起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的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可追溯体系。构建省、市、县(市、区)三级可追溯信息平台,实现各部门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加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国际市场信息研究,做好信息交流与发布。
 
(四)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评估预警体系
 
大力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相关部门依法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示范区的具体情况,科学制定农产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积极组织实施。及时汇总统计监测数据,做好分析应用。
 
科学组织风险评估。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估制度,由地方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参与,组成风险评估小组,收集、汇总、分析国外预警通报以及国内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定期开展评估工作,对监测工作作出动态调整,提高监管的科学性、时效性、针对性。
 
及时预警有效应对。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发布预警通报,提出整改工作方案并采取相应纠偏措施。各级政府建立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通报评议制度,对重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有效防范进口国对我省出口农产品启动停止进口程序或封关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提升风险研究能力。开展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基础研究,跟踪世界贸易组织和主要贸易国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监管措施变化,有针对性地提出我省农产品出口企业突破国外贸易壁垒的措施。
 
(五)建立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体系
 
加快诚信制度建设。完善诚信征集、评价、披露制度,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全面发挥诚信体系对质量安全工作的引导、督促功能。企业加强农业化学投入品源头控制,自觉建立产品追溯和不安全产品召回制度。加强诚信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诚信意识、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营造全社会诚信环境。
 
推行诚信奖惩。实行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制定奖惩措施,对诚信企业予以表彰,对失信企业依法处理。
 
加快行业组织建设。选择水产品、蔬菜、禽肉、水果等重点出口产品建立健全行业商会、协会和中介组织,实行企业自主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规范农产品出口秩序。
 
(六)建立多元化市场体系
 
鼓励示范区内企业“引进来”和“走出去”。引进一批国际知名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品牌,争取高端精深农产品加工企业落户示范区,利用其国际营销渠道,带动我省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积极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到海外投资设立农产品加工项目或营销机构。
 
多方式开拓国际市场。组织指导企业参加德国科隆国际食品博览会、广交会等国内外知名展会,借助山东国际电子商务平台,拓宽对外交流渠道。继续巩固日本、韩国、欧盟、美国等传统市场,不断拓展俄罗斯、中东、拉美等新兴市场。抢抓中国-东盟等自由贸易区建成的机遇,深度开展贸易合作。
 
实施品牌战略。鼓励龙头出口企业在国外进行商标注册,推动企业积极争创著名商标,进一步提高我省农产品出口企业自有品牌的比例。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推动示范区申请农产品国家地理标志认证,打造一批山东地域品牌。
 
扩大区超对接规模。推动示范区内企业与省内外大中型城市连锁超市对接,建立稳定的营销渠道。推动示范区内企业与乐购、永旺等国际连锁销售企业,与百盛、麦当劳等国际连锁食品加工零售企业对接,抢占高端市场。
 
推进流通市场建设。根据示范区农产品特色,推进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重点建设威海水产品国际贸易交易市场、寿光蔬菜交易市场、金乡大蒜国际交易市场等,增强市场辐射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各级政府对当地示范区建设负总责。市、县(市、区)两级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示范区建设领导机构;县(市、区)政府设立专门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制定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实施。明确部门责任,建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推进机制。
 
(二)动态管理,严格考核
 
省商务会同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按照《山东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考核管理办法》,对示范区实行定期考核和动态管理。各市、县(市、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对示范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市,由省政府授予 “山东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称号。
 
(三)加大扶持,优化环境
 
积极争取国家促进农产品出口各项扶持政策。各级财政加大对示范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打造地域品牌、国外注册认证、市场开拓、质量安全标准培训、应对贸易摩擦等方面的资金扶持力度。检验检疫、海关、税务等相关部门为出口企业提供贸易便利化服务;商务部门加大综合协调力度,及时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四)扩大宣传,广泛培训
 
在报纸、电台、电视台、政府网站开辟示范区建设专栏,开展主题宣传报道,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常识。加大对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国内外宣传推介力度,树立山东农产品良好国际形象和较高美誉度。进一步加强对出口农产品相关人员的培训,有步骤、有重点、分层次地开展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政策法规宣讲,定期组织有关专家逐级进行有关管理措施、技术规范的全面培训,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资料来源:山东农业信息网
转载时间:2013年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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